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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不和拒绝赡养,雨中释法借钱履行
  发布时间:2012-11-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10月26日,上午8点,阴霾的天空下着阵阵绵密的秋雨,墩头法庭接到关于赡养案件被执行人朱某某已到家的电话举报线索,颜庭长带着执行人员和两名法警紧急赶往南莫邓庄。
朱某与陈某申请执行朱某某赡养纠纷一案,在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后,朱某某拒不履行每年应当给付的600元赡养费。执行人员多次到邓庄寻找朱某某,但其很狡猾,每次在很远的地方看到警车就躲避,打电话一直拒接。
这次,警车在离朱某某家很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执行人员踩着泥泞步行至朱某某家,又是大门紧闭。邻居反映刚才还在家。执行人员散在村庄四周寻找,在热心的村民帮助下,很快发现马路对面一家村小卖部有个坐在角落背对着大门抽烟的背影很像朱某某,这次果然是朱某某。
面对执行人员的质问,朱某某以父母对自己与弟弟朱小某不公为由,不愿意履行。朱某某不赡养老人主要是因为兄弟不和。这时天空的雨越下越大。朱某某竟称父亲朱某并不要他的钱,年届80的朱某怕得罪儿子,真的违心地表示不再要求朱某承担赡养义务。执行人员及时对朱某某予以严厉的批评,讲解了相关法律,朱某夫妇均已八十多岁,年逾古稀,无劳动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尽赡养义务是应当而不是可以,若朱某某坚决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狡猾的朱某某表示现在身上没钱,先让父亲朱某打收条,自己随后会给付赡养费。颜庭长当场予以制止,最后在法警的陪同下,朱某某向别人借了1200元钱。为了保护老人们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将朱某夫妻二人带到村委会办公室,在村干部面前分别将执行款交到老人朱某和陈某手上,办好执行款交接手续后,用汽车将朱某夫妻二人送回家中。
最后,执行人员带着泥土的清新气味,抖落头发上的雨珠,为成功执行的这起民生案件带着欣慰返回。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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