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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调解一起现代版“两妇争子”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在古代,公正无私的包青天曾经断过一个著名的“两妇争子”的案件,通过生母对孩子的疼爱、不忍拉拽的心理,判定为了孩子而放手系亲生之母,被广为传颂。近日,海安法院李堡法庭就圆满解决了一起现代版的“两妇争子”案。
两对夫妇来到法庭,情绪激动,双双坚称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应当由自己抚养,请求法院主持公道。孰是孰非,着实让人扑朔迷离。一个孩子只能有一对亲生父母,两对夫妻都说孩子是自己亲生,而且从调解看来,两对夫妻对孩子都百般疼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两对夫妇终于道出了实情。
原来,原告缪某夫妻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但一直认为孩子太过孤单,想再生一个。但苦于国家政策限制,夫妻二人不符合生育第二胎的条件,一直没有办法,只能将这个愿望深埋心底。一日,闲聊中无意发现两人的亲戚夏某夫妇因为有一个残疾的大哥,正好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而两人又没有生育二胎的打算,缪某夫妻便萌生了“借证生子”的念头。经人多次劝说,夏某夫妇居然也就同意了这一荒唐的做法。
2012年4月,缪某夫妻借用两被告肖某夫妇的生育证,在如东县某卫生院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原告缪某夫妇为孩子取名,并在公安机关为孩子进行了户籍登记,登记的姓名为夏某某。而且为了掩人耳目,孩子还由被告夏某夫妇共同照顾了一段时间。孩子是上帝的天使,总是能够牵动父母心底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爱的女儿让两对夫妇都疼爱不已,夏某夫妇也难以割舍,希望女儿能一直和自己一起生活。两对夫妇因为孩子的抚育问题产生了纠纷,闹上了法庭。
看到两对夫妻对小孩子发自内心的疼爱,承办法官在双方平静下来后,从关怀孩子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两对夫妻分别做工作,耐心疏导,并且请来了两家人共同的亲戚参与调解和劝说。看着女儿熟睡的可爱脸庞,两家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孩子由缪某夫妻抚养,但两家还是亲戚,可以经常走动,夏某夫妻有空多去看看孩子,见证孩子成长的每一个瞬间。孩子也就成为了两个家庭联系的牢不可破的纽带,构建了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这个案件虽然已经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法官还是友情提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类似这样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总是不值得鼓励的。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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