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应邀参与赌博并坐庄,却连连失手输得精光,向赌场开设人员借钱后无力偿还,被堵截在宾馆失去自由,不得已悄悄报警,由此拉开利用农村空闲蚕室设立流动赌场的黑幕。2012年11月26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崔某等四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另判处被告人季某等三人缓刑,同时对七人并处15000元至30000元的罚金。
2011年底,崔某在生意往来中,结识了外号“南通老大”的安徽人,两人合谋聚众赌博,抽头牟利。由崔某在海安当地寻找赌博地点和安排维持赌场秩序人员,“南通老大”则负责带人来赌博。崔某随即找到季某,让季某充当负责的“傀儡”,自己则在后方坐镇指挥。季某又纠结了储某、方某、仲某、谢某等人,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聚赌网络。季某等人利用冬季农村蚕室空闲的时机,以借地方打牌为由,向不明真相的左右邻居借用,将赌场设立在海安墩头、角斜等地的蚕室中。参赌人员首先各自到集中点集合,然后由专人专车护送到赌场。这些藏身在蚕室中的赌场隐蔽性和流动性极强,很难被发现。
为了聚拢赌场的人气,崔某还找到了海安当地小有名气的庄家戴某,邀请其“坐庄”,在2011年12月中下旬期间,以“二八杠”的形式先后赌博六场。崔某每场按“庄家”赢钱金额的百分之十抽头并返还其中的百分之五十给戴某,余款则用来支付季某、储某等人的费用和借用蚕室的费用。崔某等人场场都能赚个盆满钵满。在戴某缺少赌资的情况下,为了使赌场能够继续运转,崔某还“贴心”的借钱给戴某坐庄,却不知,负债累累的戴某已经无力偿还。事后,崔某等人多次催促戴某还钱,都不欢而散。2012年春节期间,崔某为了迫使戴某还钱,找人将戴某堵截在宾馆内,想回家过年的戴某不得不报警,从而牵出了这起藏身农村蚕室的赌博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季某、储某、仲某、方某、谢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崔某、季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储某、仲某、方某等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介绍说,近年来,赌博之风有所抬头,且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首先,赌博地点越来越隐蔽,棋牌室、宾馆等常常成为聚赌场所,且有向偏僻的农村地区转移的迹象。其次,赌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从“二八杠”到各种网络赌博形式等,层出不穷,花样不断,并且赌博的额度也越来越大。第三,由于赌博引起的其他类型的犯罪增多,比如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应当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