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广宇为单晓鸣颁奖。)
单晓鸣获评2012影响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海安县委书记力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12月14日,中国新闻社2012影响中国年度人物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南通市政协副主席、海安县委书记、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单晓鸣获评“2012影响中国之年度法治人物”。
自2009年始,中国新闻社每年梳理对推动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连续四届评选并发布“影响中国年度人物榜”。今年,将“2012影响中国之年度法治人物”奖颁给一团体和一个人,单晓鸣作为唯一个人获奖。
中国新闻社在颁奖词中认为:“与其梦想阳光,不如开启天窗。中国的‘民告官’案件中,官方被告的缺席几乎成为法庭的常态,单晓鸣在其中却显得特立独行,她坚持亲自走上法庭,直面法官、直面原告、直面社会的监督,本来应当如此的做法,因为稀有显得珍贵。单晓鸣树立了一个榜样,让人们悟出政府官员对原告的尊重,对公民权益的维护,尤其是对法律法治的尊重和践行。”
2007年5月14日,95岁的谢步英老人因老家280多平方米宅基地权属纠纷将海安县政府告上法院。时任海安县县长单晓鸣到庭应诉,让“出庭就是最重要的公务”成为掷地有声的承诺和实际行动,向社会公众诠释了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应有内涵,成为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行政的标杆。
从2004年起,为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经海安法院倡导建议,海安县委、县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其中,规定“四种情形”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即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当年在行政诉讼中有败诉的,行政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该院通过设定负责人必答事项、庭审百分考核、庭后点评提醒,有效攻破了负责人出庭应诉只具形式意义的困境。今年以来,推出疏导式“圆桌”庭审、调解模式,强化官民平等意识,弱化官民对抗情绪,进一步保证了出庭、出声、出效果。
9年来,在章树山、单晓鸣、陆卫东三任县长率先垂范下,海安县20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六年100%。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称赞这一创新之举为“海安样本,具有标本意义”。相关做法受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在内的各大媒体广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