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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称号
  发布时间:2012-12-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11月1日下午,王平院长参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相关高校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方案启动仪式,我院被授予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称号,成为十三家法院中的其中一家。

文章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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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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