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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执行关停十四家跨区域污染企业
  发布时间:2013-05-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去年以来,海安法院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发挥联动执行优势,探寻科学执行方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消除了十四个跨区域污染源。
一是克服地方保护。污染企业创办时间长、用工多、利润高、税收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执行阻力大。群众举报后,引起国家、省、市、县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单晓鸣亲自批示查处,保证了执法、执行行动的开展。
二是联动推动执行。主动汇报案件执行困难和阻力,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支持,及时与环保、公安、安监、工商、供电、当地镇政府沟通,争取多方协助,确保执行中的人力、财力、物力,最大限度发挥联动执行效果。
三是寻求科学方法。除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传统执行方法外,与联动执行部门共同研讨后,探寻出剪段电路上杆线从而截断生产动力源的最经济有效执行方法。
四是促进转型升级。对关停、关闭企业有转产可能的,大力扶持引导。与政府沟通协调,帮助争取转型资金200余万元,协助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职工就地安置2000余人。
五是取得良好效果。强力执行关停、关闭跨区域污染企业,受到广大干群拥护,有效扩大了法院社会影响力,机关作风测评名次明显前移。去年全县机关考核中,海安法院首次进入优秀。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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