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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派员赴浙江浦江法院学习执行经验
  发布时间:2013-06-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6月7日,我院一行六人在执行局王德俊局长的带领下,赴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执行经验。
浦江县地处浙江中部,总面积915平方公里,多山,为金华市的东大门,县内人口38万人,当地群众多从事水晶生产、加工、批发生意,故该县为典型的商业城镇。浦江县法院有正式干警近100人,辅助类工作人员200人,执行局有正式干警13人,辅助人员17人(辅警5人),另有院法警大队常驻执行局的执行中队法警5人,执行局总人数计35人。
近年来,浦江法院一直致力于打造公开执行与科技执行相结合的执行工作新模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执行规范化建设:一是区域分离化,即执行办公区与执行办案区分离。浦江法院大楼一楼设有专门执行办案区,包括执行接待室和执行和解室,二室合一;执行接待室设有老赖曝光屏、执行信访接待处、执行立案初步审查处、执行110报警电话等;执行和解室,负责执行谈话、心理疏导、和解等工作,相关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执行局驾驶员穿协警制服,不外出执行任务时,一律到执行接待室办公,增加了突发情况下的人力保障。二是联动科技化。该院通过科技手段,不仅与浦江所有银行信息联网,而且与公安户籍、车辆信息、建设房产信息、股票基金信息、公积金信息等全部联网。对执行案件立案初查时,先行帮助申请人查明被执行人车辆、房产信息,既减轻执行人员工作量,也让申请人对执行有正确的心理预期。今年,浦江法院与浦江移动公司合作,借助“移动E管家”,建立了短信服务财产查控告知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基础,以短信平台为载体,通过移动先进的网络和技术,利用手机短信方便快捷、接收范围广的特点,实现了法院执行局与当事人之间的“零距离”双向沟通。通过该平台,执行员能在第一时间以短信的形式将财产查控、案件履行的情况发送至当事人手中。同时,当事人也通过该平台向法院反馈自己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该院执行局的同志在介绍中说,浦江法院的科技建设水平和建设力度一直居于浙江省前列。三是曝光常态化。该院在执行接待室大门处利用电子屏幕设置老赖曝光台,将欠债老赖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欠款标的数额在曝光屏上予以公布,每天轮流播放,一目了然。曝光台也用来公开执行信息和相关执行规定。老赖信息还在县城中心广场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电子屏幕上每小时播放一次,有效扩大社会影响。四是110机制化。浦江执行110联动机制已经实现常态化和规范化运营,执行接待室每天有人负责执行110电话接听,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执行员、一名法警、一名驾驶员和一辆警车值班,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及时出警,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执行现场。五是档案类别化。执行局建立自己的专属档案室,除执行完毕案件和实体终结执行案件的卷宗归入院档案室外,将尚未执行完毕的程序终结类案件和复执号案件归入到执行局档案室管理。这一做法,不仅减轻了院档案室的工作压力,也在恢复执行时方便迅速调档,大大的提高了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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