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汉做苦工不幸坠楼致残 法官送赔偿款到床头暖人心
“谢谢你,曹法官,为了我一个受伤农民,你还亲自把赔偿款送到我床前,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12月24日下午五点多,当记者赶到海安县曲塘镇富民村村民周某家中时,看到了这感人的一幕。此时,恰逢该村居停电,周某正在曹凤刚打起的手电亮光中清点钱款。记者从旁看到,周某的眼眶里已经泛起了点点泪花。
周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家汉,农闲时节也外出打点零工。2012年1月16日,周某受雇于姜某,为徐某家兴建楼房。同年4月13日,正在做工的周某由于卷扬机倾斜不慎从高处摔下,经送医院治疗后,鉴定为三级伤残,构成终身部分护理依赖。虽然得到了及时治疗,但在事后赔偿事宜中,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013年5月20日,周某托人向海安法院曲塘法庭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在了解案情后,承办此案的法官曹凤刚对周某的不幸遭遇深为同情。为了保证案件能够顺利执结,能让周某尽快获取赔偿款继续治疗,保护其合法权益。曹凤刚开始走村进户,实地调查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在他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姜某除已垫付的90000元外,再赔偿周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合计60000元,徐某赔偿50000元。
“看到你现在已经能够坐立,还能做点手工艺活儿,我们心里别提多高兴呢!”临走时,曹凤刚握着周某的手由衷地感到欣慰。
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深刻含义,海安法院的法官们设身处地地到当事人当中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醒被告按时履行义务,在赔偿款交到法院后,无论工作多忙,一定当天将赔偿款送到当事人手里,牢固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
在采访周围群众时,一位老者告诉记者,“上次曹法官来送钱的时候我也在,今天我又来见证了,现在的法官真是走进了我们的心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