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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招"点中失足少年"重生穴"
  发布时间:2014-02-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我院"三招"点中失足少年"重生穴"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采用"三招"并举,准确点中失足少年"重生穴"。仅在2013年,该院有6名被判处缓、管的失足少年顺利回归社会。其中,1名孩子通过助学活动再入学,2名孩子通过爱心企业就业,3名孩子自主学习木工、水电工手艺。

一是刚柔相济促自警。针对失足少年盲从、易冲动,自控力弱、可塑性强的特点,我院通过判前体验、集中警戒等活动让失足少年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感;同时通过轻罪记录封存、结对子、联系就业、资助特困等方式给予帮助,引导失足少年不抛弃自我、不迷失方向。兼顾警戒与关爱,促使失足少年勇敢告别过去,珍惜他人关爱,警戒自己重新做人。

二是隔离庭审促自尊。针对部分失足少年在庭审时心存恐惧、难以正确表达内心想法的现状,我院设立与审判庭相隔的庭审感化保护区,让失足少年在该区域内通过视屏参加庭审,审判人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判区借助屏幕可视失足青少年受审情况,运用证据展示台展示电子证据。让失足少年全程感受法庭的威严,同时体会到法官对其合适保护。

三是心理帮扶促自强。设立未成年人谈心室,加以暖色调为基础精心布置,制作心型工作牌和心语画册宣传版块,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失足少年开展心理讲座。根据失足少年的个人情况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解答其思想上、生活上的困惑。引导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协助教育、抚慰、鼓励孩子,促使失足少年走出心灵雾霾,自强不息,重回正常轨道。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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