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挺大肚”作案 蒙住善良人双眼
身怀六甲本应安心待产,却利用孕妇身份作掩护,与同伙多次盗窃沿街商铺,最终落入法网。5月9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起盗窃案,鉴于被告人刘某系怀孕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刘某和田某系湖南老乡,两人共同外出打工,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一直未能找到固定工作,生活陷入困境。思前想后,两人决定利用刘某孕妇身份作掩护,前往人流量密集的商场等地寻找作案目标,伺机盗窃他人财物。
今年3月,两人来到海安县城一家羽绒服专卖店,由田某佯装试穿衣服吸引店主注意力,刘某则在“大肚子”的掩护下将柜台内的钱包偷走。得逞后,两人又以相同方式先后在海安、海门等地的商铺实施盗窃3起,共窃得现金人民币1800元及苹果手机3部。经鉴定,款物合计人民币8800元。公安机关侦查后,将刘某和田某抓获。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和田某伙同他人,多次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均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刘某系怀孕妇女,且其家属代为退出赃款,可适用缓刑。遂综合相关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在孕期的犯罪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应当适用缓刑处罚,这是法律对她们的人性关怀,却往往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可钻的空子。法官介绍说,虽然我国法律对孕妇等人群有特殊保护,但其孕妇身份并不属于法定的从轻处罚事由。因此,孕妇涉嫌犯罪时,也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