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安法院聘用制书记员速录技能资格审查通告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我院需对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人员进行速录技能资格审查,以便确定参加省院统一考试的参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证件、证书审查
时 间:8月9日(周六)上午9:00-10:20
地 点:县海陵中学综合楼三楼初一12班教室
注意事项: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
按照江苏省高院的招录事项说明,如报考人员本人能够提供相关国家认可的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则属于速录技能资格符合报名要求,可以不参加速录技能资格测试。
(二)速录技能资格测试
时 间:8月9日(周六)上午10:30开始
地 点:县海陵中学综合楼三楼计算机教室
注意事项:
1、现场播放录音资料(120字/分钟),应试人员将所听到的内容输入计算机。
2、测试用电脑提供拼音、搜狗、全拼、五笔字型、亚伟速录等五种方式。使用亚伟速录的,请自备亚伟速录机;使用其他输入方式的,请使用考场提供的键盘。
3、应试人员需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工作人员封存。进入考场后保持考场安静,如有问题需声明,只能举手示意,严禁口头报告,以免对他人考试造成干扰。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等措施。
应试人员要按照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查、测试,逾期不再组织技能审查。
本《通告》由海安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友情提醒:县海陵中学地址是县长江西路59号。目前附近路段正在施工,请报考人员注意交通安全。
咨询电话:
县法院政治处 储慧文 0513-68332217;
县法院政治处 付佳佳 0513-68332240 。
海安县人民法院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