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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14年7月31日第A02版:海安企业家旁听庭审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12-16 09:25:35 打印 字号: | |

7月25日上午,海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该县32名企业家受邀旁听庭审。这是海安法院常态化邀请企业家旁听庭审活动以来又一典型事例。
被告人张某系海安县一知名丝绸企业法人代表,经营企业10多年。近年来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张某以高息为诱饵,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集资数千万元。2013年8月,由于管理不善,企业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张某本人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归案。
海安法院受案后,考虑到涉案被害人众多,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对企业具有警示意义,遂决定邀请32名企业家旁听庭审。开庭当天,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冒雨前来。面对众多同仁,被告人张某愧疚难当,最后陈述时明确表示:我深知自己不合法经营不仅给企业职工、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形成了难以磨灭的精神伤痕,我万分歉疚,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企业家代表李建庭后发出由衷感慨:“今天的庭审好好给我上了一课,一个成功企业家也许离犯罪仅一步之遥。在企业面临困境时,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破解。”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海安法院领导深入企业调研时,企业主纷纷反映企业遇到困难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指导,很容易作出错误的决策,甚至导致犯罪。该院党组经过认真讨论,明确要求业务庭审理涉企业不合法规范经营重大典型案件时,必须邀请企业家到庭旁听。
目前,海安企业家旁听庭审活动实现了常态化。今年以来,海安法院已有11件案件集中邀请企业家旁听,参听企业家逾200人。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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