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立案阶段严防虚假诉讼
本报讯 11 月25早晨,黄林、黄梅兄妹一起来到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要求迅速立案。立案庭法官李云拿起诉状一看,原来原、被告就是一起到法院的黄氏兄妹俩,原告哥哥黄林在诉状中称妹妹借了其现金20万元,要求法院立即判决被告黄梅归还。李云要其出具款项来源的证据,黄林则称当时是现金交付,没有其他任何手续。李云向在场的被告黄梅询问时,黄梅连称哥哥所述是事实,愿意接受法院调解处理。
“原被告一同来到法院,对事实又没有争议,还要求法院尽快处理,为何还要打官司呢?”李云产生了疑问。他想到海安法院实施的反虚假诉讼制度,立即打开电脑查询。得知,黄梅还有几起与继承相关的案件在法院展开诉讼,并且黄梅的丈夫今年春天因交通事故突然去世,黄梅与丈夫前妻等人为遗产问题正闹得不可开交,诉讼中矛盾尖锐。了解到这些情况,李云法官心里有了底,当即向黄林、黄梅宣传虚假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没过多久,黄氏两兄妹就假借接电话,灰溜溜地离开法院立案大厅。
为有效防范虚假诉讼发生,海安县法院于日前出台《立案阶段防范虚假诉讼的材料审查意见》,全面梳理日常立案过程中所遇到或可能会引发虚假诉讼的情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求解决路径,从严把守案件入口关。该院结合司法实践,从需要重点审查的案件、必须审查的重点情形、审查的重点材料、审查措施、审查工作的操作步骤等五个方面,制定规范化的实施意见,对立案审查措施细化,将调查当事人家属及知情人情况等纳入其中,要求将告知事项明确记录在案。在立案过程中,法官主动向可能引起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释明法律利害关系,引导其自觉守法和诚信诉讼。将诚信诉讼宣传活动与片区法官制度有机衔接,通过片区法官下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广泛宣传《意见》内容,在基层积极营造诚信共建、和谐诉讼的法治氛围。(梁文珠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