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海安县南莫镇妇联主席奚应飞收到高新区法庭一条手机短信:“尊敬的各位人民陪审员:高新区法庭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山西人贾立炳(原告)状告海安人吉某(被告)拖欠民间借贷30万元一案,主审法官为刘春华,敬请各位到庭参审。”看到信息,奚应飞意识到案件可能涉及到海安人的社会诚信问题,她作为人民陪审员,立即产生了前往参审的想法。
1月21日,当奚应飞来到庭审现场时,发现另有17名人民陪审员陆续前来参审。她心中默念统计获知,前来参审的人民陪审员有妇联干部5人、综治干部2人、教师4人、医生3人、农民3人和退休工人1人,几乎遍布各行各业,分别来自海安、城东、南莫、曲塘、雅周、白甸六个乡镇,最远的单程距离70华里。67岁的退休工人韩永富骑着人力三轮车赶了30里路,提前一小时来到法庭。韩永富激动地告诉大家:“这个案件关系海安人形象,我思考了好几天,一定不能错过参审机会,早早就来了。”
随着庭审的推进,案件的事实很快浮出水面。2006年3月,海安人吉某为购房向山西人贾立炳借款30万元,一直未按约还款。数年前,吉某已将所购房屋出售,但仍未归还借款。近9年来,贾立炳每年均向吉某催要借款,然而吉某次次承诺还款,次次爽约。面对众多的人民陪审员,吉某未作丝毫抵抗,乖乖承认了借款事实。
休庭过程中,主审法官刘春华与人民陪审员展开集体互动,讲解法律规则,征求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和处理方向的意见。人民陪审员一致表示,本案借款事实清楚,事关社会诚信导向问题,建议法院快速支持山西人的诉讼请求。一些人民陪审员还当场与被告吉某进行沟通,对其不诚信行为予以批评。法庭采信人民陪审员集体意见,当庭判决支持原告贾立炳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刘春华询问被告吉某是否上诉时,吉某无奈直言:“这么多人民陪审员都说我没有道理,我就不上诉了。”
据悉,2014年以来,首创“合议制”人民陪审方式改革。全院共有陪审员115人、听审员38人轮流参与案件审理。向陪审员、听审员群发庭审信息,自由选择旁听,赋予庭前了解案情、申请参加合议庭或旁听庭审的权利。扩大人民陪审范围,首次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独任审判案件听审并提出意见,人民陪审员在与法官意见不一时,有权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可陈述陪审意见。陪审意见必须写进裁判文书,并明确意见是否被采纳及其理由,保障陪审员权力的正确行使。
采访中,人大代表徐德兴指出,作为人大代表被选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愿望很强烈;法院让我们自主组织参审,提供了有益平台,并及时通告开庭时间,扩大了陪审机会,今后我一定积极参审,不做有名无实的摆设。
人民陪审员们对法院提前15天甚至一个月发送信息提出意见,建议法院改为庭前3-5日通告,有利于陪审员记住庭审时间。高新区法庭丁培培庭长思索后,当场表示该庭即刻采纳建议,并向院里积极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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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集体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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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华法官主持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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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刘春华与人民陪审员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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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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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认真记录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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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向人民陪审员群发短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