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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2015-1-19-A02:海安法院巧调商标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5-01-26 10:16:34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丁法官,许可费我已经汇过去,现在将汇款单原件交法院存档。这次多亏你了,我没想到案件会以合作双赢方式圆满解决。”近日,海安县罗马假日婚纱摄影店曹老板兴奋地来到海安法院知识产权庭,再三向丁隽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罗马假日LUOMAJIARI”本是镇江市一婚纱摄影店的注册商标,2014年8月,该摄影店发现海安一家婚纱摄影店正在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罗马假日”字样作为店名,于是,该店一纸诉状把海安婚纱摄影店店主曹某告上法庭。
  该案主审法官丁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剑拔弩张,各执一辞。丁隽法官冷静思考后,提供了多种调解思路供双方选择。其入情入理的劝导感染了双方当事人,最终一致选择“加盟许可”这种合作双赢思路。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许可费找寻到利益平衡点,镇江方同意曹某在海安县独占使用“罗马假日”标识,从事婚纱摄影活动。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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