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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晚报》2015-3-10-A10:张裕解百纳江苏市场假货多
  发布时间:2015-03-13 09:36:00 打印 字号: | |
裕解百纳江苏市场假货多
公司在海安县起诉的15起案件昨天全部结案
晚报讯 3月9日,随着张裕葡萄酒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调解履行结束,该公司在海安县起诉的15起案件,全部结案。
  
原告张裕葡萄酒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最早生产葡萄酒的企业之一,张裕”“解百纳”商标已经注册并长期使用获得较高知名度。
  
2014年8月,张裕葡萄酒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经人举报后查实,发现海安有十余家超市销售的红酒上明显标有“张裕”“解百纳”字样,系侵害商标权行为。遂在公证处的陪同下,至各超市购买实物并当场公证后向海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各被诉超市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赔偿损失2到3万元不等及合理费用;在当地知名报刊消除影响。
  
承办法官深入被告销售场所进行调查发现,有些销售者本来销售正宗张裕解百纳红酒,但有人上门推销假货,因贪图价格便宜,便也购进;有的被告则是因存在债务拖欠关系,便以侵权产品抵债,为使债务尽快结清,未认真考察酒的真假,即同意以涉案侵权产品抵债,又将酒销售给各超市、商店。审理中发现,所有被告均未向其商品来源商索要正式发票或者收据,使证明涉案侵权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据不足,只有7名案件当事人找到供货商左某,左某主动到法院,自愿作为被告加入诉讼并承担7案的赔偿责任。
 
 审理中,法官向被告出示了张裕解百纳酒的正品,并与被告销售的侵权产品进行对比,被告均承认所售酒侵犯了张裕葡萄酒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在确定侵权事实后,海安法院确立了此类案件的判决和调解的基本幅度,通过分批、统筹协调,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据悉,张裕葡萄酒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境内通过诉讼进行了地毯式维权诉讼,发现“张裕”“解百纳”商标被仿冒的情况较为严重,市场销售的红酒侵权产品较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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