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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立案第一天
  发布时间:2015-05-04 10:54:00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作为全国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第一天,我们赶至江苏省海安县法院进行采访。海安法院作为江苏三个试点改革单位之一,已试行登记制立案4个多月。正式推行改革第一天情况如何?
8:50走进立案大厅时,大厅里熙熙攘攘,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和律师逾30人,有4个人正在法院提供的电脑上为立案完善材料。
此时,第一个立案当事人王小琴已完成立案工作。王小琴是为一起工程纠纷来立案的,她满面笑容地告诉我们:“今天早上来得匆忙,企业营业执照没有带,还是法官指导从网上调取的。尽管拖延了几分钟,立案还是顺利完成了,法官真不错!”
海安曲塘人丁宪,大学毕业后到常州工作。他今天带着65岁的老父亲丁林君前来法院,要通过行政诉讼状告安全生产监督局。他们认为安监局在查处“私自储存液化气铜瓶”时存在违法行为。由于他们只携带一份诉讼材料,书记员立即帮助他们复印二份,并指导他们填写诉讼事项确认书、诚信诉讼承诺书等。通过“一条龙”服务,整个立案过程仅持续20分钟。丁宪向前来征询意见的分管副院长李宏林激动地表示:“法官业务精通熟练,我们非常满意,他们的服务质量值得点赞。”
这时,一外地当事人匆匆来到法庭,手拿一张借条,说要打官司,但不知怎么办。立案庭王长圣庭长迎上来询问获悉,来人系河北省人范卫民,他向一海安人多次索要借款未果,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法院。得知范卫民有一定文化基础并能操作电脑后,王长圣当即将其领至便民服务台,提供一台电脑给其使用,并指派书记员吴枚霞指引其撰写诉状。我们专门计算了一下,从范卫民撰写诉状到完成立案,前后用时55分钟。
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行政拆迁许可等针对不特定公民的抽象行政行为,被列入可诉范围。海安镇二里村三组农民张华认为,政府所发的涉及60多户村民的拆迁许可证违法,要求予以撤销。立案法官李云10分钟内就帮其办妥了全部立案手续。张华发出由衷感叹:“从媒体上听说登记立案改革的事,海安法院的做法名副其实,确实敞开了大门!”
当天,海安法院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院立案大厅和各基层人民法庭立案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希望法院打开“绿色通道”,持久推进立案改革。
据悉,由于已提前4个月实行登记立案,海安法院并未出现案件剧增现象。截止下午5时,海安法院当天收案51件,与去年基本持平。4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材料全部接受,并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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