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智敏对我院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司法公开、引入听审机制扩大司法民主等工作向来宾进行重点推介。章智敏告诉来宾,海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连续多年保持100%,被最高院江必新副院长称为“海安样本”,为“行政负责人应当出庭”列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作出重要贡献。
章智敏谈到海安法院“阳光司法”工程如数家珍:一是推行立案标准公开。作为全省三家立案登记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全面推行登记立案,杜绝“不立不裁”现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立案标准,切实敞开立案大门。二是引入“三同步”推进庭审公开。在全省法院中,首批建立科技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显示记录。科技“三同步”历经“立、拓、升”三部曲,“立”的阶段初步解决一个“有”的问题,要求法官选择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实行“三同步”。在“拓”的阶段重点解决“多”的问题,将全院审判庭全部改造成科技法庭,要求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三同步”,报结案件应当附“三同步”材料。“升”的阶段解决“精”和“好”的问题,通过投入资金、升级配置,解决“三同步”清晰度问题,且向提出申请的每一个当事人提供庭审录像刻录光盘,并要求每个法官都要选择典型性、负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实行庭审网络直播。“三同步”推行过程中,海安法院不仅通过完善制度强行入轨,而且及时培训提升法官庭审能力,使法官变被动为主动,迅速适应“三同步”要求。三是全面落实执行公开。以执行节点公开为重点推行“执行六公开”,对“老赖”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并列入征信系统。向社会公布执行110联络号码,向当事人发送执行法官名片,保证被执行人和执行财产被发现时,执行人员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据章智敏介绍,近年来,海安法院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公众听审员作用,不断拓展司法民主。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同时,再向社会聘任部分公众听审员。向人民陪审员、公众听审员“群发”庭审信息,欢迎他们自主组团前来听审。集体听审意见写入判决书,不予采纳的必须阐明理由。少数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听审人员有不同意见的,邀请至审委会直陈意见。整理编写《聆听司法民主好声音————人民陪审100例》,及时总结陪审中的好事例。
来宾对我院特色做法十分感兴趣,予以充分肯定。希望我院及时总结经验,向《民主与法制》和《南通审判》投送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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