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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6月2日7版: 海安:采取四个招 招招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5-06-03 12:14:00 打印 字号: | |


“立案登记制真正打开了群众诉讼之门,海安法院各项举措有思路、有特色、有亮点,值得我们借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实地考察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后发出感慨。作为全省三家试点单位之一,海安法院“试水”立案登记制四个多月来,已经有来自内蒙、福建等全国各地数十家法院前来取经,立案窗口的办公电话更是成了咨询热线。
海安法院采取的第一招便是公开立案登记条件,让全社会都了解立案登记制。立案庭庭长王长圣介绍,“为了拉直群众心中关于立案登记制的问号,今年1月26日我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16家媒体应邀参加。同时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法官走进电台直播间、策划电视专题节目、海安日报设专栏等途径,向社会全面宣传立案登记制试点情况。”此外,该院还专门制定《立案登记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只对起诉材料是否符合形式要件、案件是否属于法院主管和本院管辖进行审查,不再对证据关联性等进行实体审查,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
海安法院的第二招便是通过多渠道立案方式方便百姓诉讼。在试行立案登记制初期,就规范了立案庭、人民法庭之间的关系,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就近向立案庭、各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各人民法庭均应接受。对于不属本庭管辖的,应当在收齐相关诉讼材料并由庭长签字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立案庭登记立案。此外,还推行邮寄立案的方式立案。针对邮寄来的起诉状材料不齐的情况,该院贴心地制作了统一格式的释明函,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今年以来,海安法院已经接收邮寄起诉材料共计151份,成功立案128件。
为了适应立案登记制的需要,该院将互联网新技术积极引入,通过构建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零障碍的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触摸屏、便民书写台等,提供统一规范的诉讼文书格式版本供当事人参考。诉讼服务网实现网上立案、交费、送达、投诉等多项功能。12368热线具备自动语音和人工服务两种模式,可提供一对一在线交流,实现即时性互动。
同时,海安法院还使出打击恶意诉讼的“杀手锏”————开列负面清单。对于假借诉讼之名以达不当企图的都列入负面清单。该院对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信息和处罚情况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显示屏上公开曝光,用以警示当事人诚信诉讼。在立案窗口醒目位置设立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风险警示牌,出具诚信诉讼告知书,对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可能的,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承诺书。“起诉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应当予以充分保障。但同时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诚信维护权益。如果诉权被滥用,不仅没有让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刀刃上,而且会损害司法权威。”该院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李宏林介绍道。
经过四个多月的试点,海安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成效初显。据统计,截至4月20日,该院共受理案件407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857件,增长率为26.77%。“对于立案登记制改革,要善于把握精髓,改革不是将立案庭变成‘收发室’。在为当事人打官司敞开大门的同时,要苦练内功,提升司法能力,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海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平深有感慨。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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