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树红、谢卫群、谢圣国三人家住东台市新街镇周洋村六组,2013年11月28日上午,三人近亲属谢贤龙驾驶变型拖拉机经过角斜镇双龙村十组的人民西桥时,该桥桥板断裂坍塌,车辆翻入河中,导致谢贤龙当场死亡,拖拉机严重受损。
事故发生后,谢贤龙的亲属十分悲痛,后来他们发现该桥的承建公司海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不具有桥梁设计和施工资质,且存在项目转包的违法行为。角斜镇人民政府也没有尽到监督、管理、维护的义务。于是吴树红、谢卫群、谢圣国三人将角斜镇人民政府、海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路桥工程队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方赔偿三十余万元。
因案件涉及面广,李堡法庭曹庭长受理后十分重视,将案件交由经验丰富的殷程鹏法官办理。殷法官为了解案情,多次前往档案馆和角斜镇政府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前往事发地实地调查、测量。经过殷法官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相关款项也迅速赔偿到位。
三位原告拿到赔偿款后十分感动,为表示谢意,特意制作锦旗送到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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