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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15年7月31日A02版:海安法院院长率晋职法官向宪法宣誓
  发布时间:2015-07-31 09:15:00 打印 字号: | |


海安县法院设立宣誓专区,依法要求四中全会以来新任命人员均进行宣誓。图为7月28日,海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平率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刚刚任命的庭长和审判员向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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