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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 争做邹碧华式好法官(转自中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5-11-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践行“三严三实” 争做邹碧华式好法官
陈荣庆
(2015年5月29日)

同志们:
5月21日,市委召开专门会议,丁大卫书记亲自上了一堂“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对全市专题教育活动作了动员部署。22日,市委又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组织部张兆江部长作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丁书记讲话精神,推动全市专题教育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一是传达学习市委会议精神,推动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二是结合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跟大家谈一谈我的一些想法和体会,谈一谈在“四个全面”背景下,我们的法官、法院干警应该树立怎样的价值观,应该怎样践行“三严三实”, 从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工作举措,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三严三实”的内涵和时代价值
“严”和“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基本内容,是我们党强大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的重要体现。去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作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被称为“三严三实”讲话。
“三严三实”言简意赅而又内涵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所谓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所谓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三个“严”是一个辩证的统一整体,严以修身是根本,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规范。同时,三个“严”又是手段和方式,是为了达到三“实”这个成果,强调既要先修炼好个人品德,又要有好的谋事、创业、做人要实的官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下,积极践行“三严三实”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三严三实”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三严三实”涉及良好品德、官德的养成,有着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三严三实”强调“严以修身”、“做人要实”,这是做人、做事、为官之本,我们古人说“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说,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摆在了第一位。古人论为官,既有诸如“清、慎、勤”、“公生明、廉生威”这一类的“官箴”,也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样精炼质朴的民谣。“吾日三省吾身”,“君子求诸己”、“持身要严”,说的都是常怀律己之心,治人者必先自治,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经常想一想什么是“做人”、什么是“公仆”、什么是“权力”、什么是“考验”,始终不能忘记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品行和操守。
其次,践行“三严三实”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推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这是一大进步。但我们同时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未彻底扫清。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有的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干起工作玩“牛栏关猫”游戏,平时生活中热衷于建立自己的小圈子,结交自己的小兄弟,放纵自己的小爱好。这些问题尽管是老问题,尽管是少数,但依然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仅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也是党性不强、纪律不严的体现。
再次,践行“三严三实”是攻坚克难,推动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支撑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改革“险滩”等着去涉,“硬骨头”等着去啃。社会领域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在很多地方、很多领域还比较激化。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党员干部必须以“三严三实”来要求和对照自己,时刻保持对“不严不实”问题的高度警醒,防微杜渐,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往今来必成于实。任何时候,都要坚信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任何时候都要明白“搭一次花架子,就把群众心伤一回;走一次过场,就与群众的距离远一分”。只有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作风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各项事业才能取得新发展。
二、邹碧华同志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楷模
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我认为,在邹碧华同志身上,集中体现了“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我们要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与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三严三实”真正成为全体法院干警的追求,成为推动司法改革、促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坚实保障。
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魂,是干事业的动力和勇气。如果不是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如果不是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邹碧华就不会那么拼,不会那么无私忘我。改革需要破釜沉舟和冲锋陷阵,当仁不让地“当先锋”“打头阵”,不打退堂鼓,不存私心杂念。无论是做普通法官,还是庭长、院长,邹碧华始终知行合一,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用全身心的投入和激情践行法治理想的道路。我们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自觉服从国家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一样,做坚守法治精神的专业法官,既能注重实务又能注重理论,用专业的思维解决实务中的问题。无论是起初当书记员,还是到后来的审判员以至庭、院领导,邹碧华一生没有放下的便是学习。26年前,刚做书记员时,他通过一字一句地抄写法律文书来学习老法官们的审判实务经验;进入上海高院五年后,他又重回北大攻下了国际经济法硕士、经济法博士,并凭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屡屡解决了审判实务中的难题,并写出《合同解释论》、《公司法疑难实务问题研究》以及《要件审判九步法》等令一线法官受益匪浅的“实务宝典”。在日新月异的变革时代,只有不断地学习积累,才能始终保持专业水准;只有保持终身治“学”而时时于审判实务中“习”之精神,以实务难题促“学”,更以所学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专业法官。在改革推向深入、社会矛盾纷纷涌向法院的当下,只有像邹碧华那样始终保持敬业勤勉,才能真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待,让人民群众满意。
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像他那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邹碧华在上海长宁法院担任院长期间,他坚持每天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曾在短短四个月内阅批各类群众来信106封,还坚持每周四接待来访群众。我们要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积极主动地为群众谋利办事,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和优秀品格。从上海长宁法院院长到上海高院副院长,一路走来,邹碧华以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如何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院长、如何做一个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的好干部。勇作为敢担当,做党的好干部,我们要像邹碧华那样富有责任意识。领导岗位,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做领导干部意味着责任和付出,意味着奉献和牺牲。邹碧华曾说:“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领导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色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正是这种强烈的角色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使邹碧华遇到矛盾不怕事,碰到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矛盾,跳进矛盾漩涡中去解决问题,给我们留下了一笔笔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法和丰厚的精神遗产。
三、我们的法官如何践行“三严三实”
邹碧华同志为我们法官践行“三严三实”做出了表率。当前,全市法院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法院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很多挑战。践行“三严三实”,尽管只是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教育活动,但我认为对于我们法官乃至全体法院干警,意义也非常重大。一方面,“三严三实”与法官职业特征高度契合。“三严三实”对法官职业和审判权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严”与法官职业、法官言行的严要求以及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一脉相承,不仅要求法官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审慎行使审判权,并在司法审判中将诉讼程序、工作纪律作为外在的律己方式,尊重程序、遵循程序、坚守程序。“实”则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决的客观性高度一致,在事实发现、审理细节、实体处理、纠纷解决等各个层面,法官都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高度关注程序细节,发现事实真相,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纠纷。另一方面,法院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离不开“三严三实”。法院是干实事、实干事的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不能“虚”,“虚”了就会出事,出了事就是事关群众利益、事关司法公信权威的大事。全市法院干警要将“三严三实”融入自己的血液,融入各项工作的细节,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法官践行“三严三实”,我认为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要坚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的共产党员,我们的工作必定与中国法治梦息息相关。我们面对工作中的困惑和挫折,是坚定还是气馁,如果总想着自己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于是有的同志抱怨、懈怠,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在日复一日的得过且过中丢失了自己当初的信仰。邹碧华之所以受到业内业外的高度赞誉,就是因为他身上承载了我们这代人的法治梦想,体现了这个时代对于某种价值理念的追求。有位先贤曾说过,评价一个国家的品格,不仅要看它培养了什么样的人民,还要看它的人民选择对什么样的人致敬,对什么样的人追怀。从小处讲,我们大多数人的岗位是法院普通的一个岗位,但从大处讲,这个岗位又何尝不与法治建设、中国梦息息相关。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抱怨、不懈怠,坚守信仰并为之奋斗,把每一份工作当成事业来做,至少在自己的工作环节上做到完善,我想我们的社会也会因为我们的奉献而完美一些。
当前,正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攻坚时期,江苏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司法改革即将全面铺开,面对即将到来的改革,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也不一样,大家在思想上难免有波动。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前段时间,我到全市多家基层法庭进行调研,有的法庭正在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有的法庭在创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尽管法庭的工作任务很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但是大家的精神面貌都非常好,工作创新手段也很多,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的家事法庭,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环境,都非常切合群众的司法需求。基层法官尤其是人民法庭的法官很辛苦,但是他们依然在一线奋力拼搏,我想,大家之所以坚守并奋进,除了我们从事的工作是一份谋生的手段,更主要的原因是来自大家心中的信仰,这也让我想起了省法院拍摄的反映江苏基层法官生存状态的短片《位卑未敢忘忧国》,无锡惠山区法院的王臻法官的一句话“我相信这个社会,迟早会把尊荣感还给中国法官。”正是这种信念和执着的追求,才是我们应当坚守的信仰,所谓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二是要坚定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法治信仰。
对法律的忠诚是法官的职业底线。对法院和法官而言,对法律的信仰,就是在审案做事过程中,心里时刻装着法律,以法律为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在业内外活动中做守法的楷模,心怀法度,善守其本,在办案过程中更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高度的司法理性。法院领导更要做法律的坚强捍卫者,要敢于、勇于支持法官依法履行职权,与一线法官共守法律底线。要敬畏法律,作为法官,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有底气、有勇气、有力量对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说“不”。敬畏法律,不仅包括敬畏法治精神和司法程序,也包括对法律后果的敬畏。法律之所以威严,是因为法律精神正义,法律程序严谨,法律后果严肃。要清醒认识到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终责任,如果因为没有坚守底线、坚持原则导致冤假错案,法院难辞其咎,必然要承担审查不严、把关不力的责任,最终的批评和质疑依然集中在法院。
对法律的坚守是法官的职责所在。法官的职责是严格依法办案,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要求就是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要通过实事求是的办案来实现。而审判工作最讲究的就是实事求是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懂得,坚守法律底线,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是为了实现法院的利益,也不是为了法官个人的利益,而是在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尽责。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坚守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也是对我们法官自身的一种最好的保护方式。我们要牢记使命感,增强责任感,常生危机感,真正把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坚守法律要以自身廉洁为基础。如果自身不正,连自身廉洁的底线都守不住,坚守法律底线只能是一种奢谈和妄想。作风是廉洁的一面镜子,司法不廉往往是从群众观念缺失、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引起的。我们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有甘于清贫、甘于“寂寞”的决心,孜孜不倦地追求职业理想,踏踏实实地工作生活。要关注细节对廉洁的要求,既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把接收吃请、购物卡、小礼品作为“小事”看待,长此以往,必然会小恙成大病以至于无可救药;又要“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审判活动细节和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养成对司法不廉发自内心、源自习惯的自觉抵制。
三是要敢于担当,勇挑重担。
我们都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平凡的工作,但工作有易有难,有繁有简,如何积极主动地去承担更多更难的工作,是检验我们每一位同志是否敢于担当的重要标准。有的做得多却快乐着,有的人不做事还牢骚满腹,有的人在工作中遇到难事喜欢逃避、推脱,有的人则积极思考善于解决,有的人前怕狼后怕虎,做事缩手缩脚,有的人却大胆创新,一心为公。这些细微处恰恰可以检验人的品格。我们两级法院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勇担重任,既要在工作上注重细节规范,严格要求,也要关心爱护干警。最近,微信圈中传阅一篇文章《一位非著名法官的辞世》,讲的是湖北恩施一名普通基层法官刘文举的突然离世,文中有句话,“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成不了邹碧华,相反,我们只有万千个遍布各级法院的真实的刘文举。”做邹碧华式的法官,是我们所有法官的梦想和坐标,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法院人,能够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也是一种奉献和精神。希望我们的法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既要做工作的领路人和管理者,更要时刻关心干警的冷暖,多听取干警的意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近年来,全市法院受案数年年攀升,但人员的增加有限,很多法官超负荷工作,压力可想而知。所以时刻关注干警的身心健康,尽量给干警减减压,这不仅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各法院领导应有的担当。
四是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
法官应当养成读书的良好习惯。我们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也要学习一些社会知识。学点哲学,可以洞察大势,有助于用辨证的思维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点历史,开阔视野,读史以明智、知古而鉴今;学点科学,锤炼思维,科学思维是认识世界、分析问题、做出决策的基本方法;学点国学,涵养底蕴,滋养自己的精神气质。当前,全国法院正在全面推进法官的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对法官的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每名法官都应当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为提高法官的法律水平和人文素养,中院正在征集推荐100本经典名著,涉及法学、历史、哲学、国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艺术鉴赏等方面,通过组织讲座、书评、演讲等,营造审判化学习、学习化审判的良好氛围,培养学者型、研究型的法官。当然,学习不是为学而学,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要想做一个有思想的法官,除了学习还要善于应用,善于发现问题并分析思考,加强调研能力的提升。我希望我们的法官能结合审理案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深入思考,并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各基层法院也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调查研究和审判实践相互促进,有利于提升法官的专业理论水平,总结审判经验。要重点培养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调研水平的法官,提供培训机会,加强物质保障。今年,省法院将组织全省第三批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工作,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造良好的理论研究氛围。
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专题教育的意义和内涵,按照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地加以推进。
一是要把“规定动作”做好、做实、做到位。通过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明确学习要求,提升学习效果,切实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各基层法院党组要全面负责本院的专题教育,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奉献,抓好重点工作,把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范围。中院各部门要以支部为单位,加强专题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种党建活动要从实际和实效出发,把准干警的思想脉博,务实开展,确保成效。要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做好一人一事的谈心工作。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查“不严不实”行为。法院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细节都要不折不扣地坚持“严”和“实”,这与我们开展的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当前,“不严不实”的行为和现象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还不同程度存在,在少数法院、少数部门和少数干警身上还表现得较为突出。查找“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是专题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全市法院要结合实际,抽丝剥茧、抓住实质,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到位。要深刻分析问题根源,“不严不实”的行为和现象,哪些是因为理想信念、党性观念、道德品质等原因引起的,哪些是因为管理“软”和“宽”引起的,哪些是因为制度执行力不够引起的,都要对标找差,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三是要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今年,中级法院要全面排查审判执行工作、日常管理和保障中各100个经常发生或容易发生的小问题,分别制作负面清单,明确整治标准、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分批逐个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瑕疵、差错的发生,以“零容忍”态度和决心,逐步实现诉讼服务零投诉、文书卷宗零瑕疵、庭审行为零差错、审限管理零违超、五个严禁零违反等“零目标”。同时,要适应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和信息化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为目标,制定好日常管理、审判管理和操作、队伍建设三个规范化手册。精选30名有成就、有特点、有影响并对干警成长进步有启发和激励价值的中外优秀法官或学者,供全院干警学习。以上工作,各位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表,按时序推进。
四要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内涵式发展。当前,全市法院要紧紧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邹碧华精神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对于少数干警在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思想波动,要及时发现并正面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发挥文化建设的作用,通过开展读书沙龙、法官论坛等活动,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增强职业自信和尊荣感,鼓励干警争做实践型、专家型法官,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充分利用文化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陶冶情操,增强干警的凝聚力,营造和谐团结的集体氛围。继续加强师徒结对工作,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新老法官的交流,一方面要发挥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另一方面要使不同年龄阶段的法官找到共同的兴趣和爱好。
同志们,我们正处在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法治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口号,而是我们可以期待的不远的明天。我希望全市法院干警不要忘记你们最初的梦想,做到坚守理念信仰无怨无悔,强化责任担当谋事创业。我坚信,全市法院工作一定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中取得更大的发展!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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