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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紧扣“六关”审好涉残疾人案
  发布时间:2015-11-25 08:57:4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为我孙子找来了手语老师,让大家能理解他的话,法官真是我们的贴心人。”11月9日,江某的奶奶王桂英在庭审结束后,激动地表白道。
江某与陈某均系聋哑人。2011年7月,双方经人介绍后相识。2012年1月19日,二人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近几年,由于家庭琐事,夫妻感情开始恶化,二人婚后亦未生育子女。今年10月,江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海安县法院曲塘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均系聋哑人,庭前特别邀请海安特殊教育学校手语老师参加庭审,为双方进行庭审现场翻译。由于经济较困难,双方甚至为小额财产斤斤计较,庭审长达近四个小时。法官针对庭审的特殊性,耐心细致进行了一场“无声的审判”,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收到当事人及亲属的一致好评,于是发生前文一幕。这是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的又一典型事例。
近年来,海安法院切实重视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保障他们的合法诉权,紧扣“六关”审好涉残疾人案件。
一是把好法律援助关。对有经济困难的涉诉残疾人,主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减免诉讼费用、翻译费用等。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及时免费聘请辩护人、代理人。

二是把好问卷调查关。民事案件加强基层调查力度,深入一线取证,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刑事案件判前对残疾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作为审判量刑的参考依据。
三是把好同步显示关。每案运用庭审科技“三同步”,即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当事人发言时可以同步核对电脑屏幕上显示的记录内容,减少校对时间,增强信任感。
四是把好现场翻译关。为需要通过手语等方式陈述意见的聋哑人聘请手语翻译人员,让手语老师第一时间翻译,配合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发表辩论意见。
五是把好心理疏导关。坚持寓教于审,建立专门心理疏导室,对有心理障碍的残疾人,聘请专业心理疏导师,耐心疏导教育感化。
六是把好社会矫正关。在法官定期回访的同时,强化与社会矫正机构的通联,共同了解残疾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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