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 音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李堡法庭“放水养鱼”保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5-12-22 08:36:21 打印 字号: | |
“到现在为止,中迅公司已按约给付了四期计4万元货款。我们只是想收回货款,这个分期还款的做法真不错。”12月8日,被问及江苏省海安县法院李堡法庭所处理的与中迅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时,高德公司代理人陈宇高兴地反馈。
作为住所地在同一个镇的机械企业,高德公司与中迅公司是长期友好合作单位。中迅公司连续多年从高德公司购买本公司从事机床生产所需配件。去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迅公司主营的机床买卖大不如前,先后欠下高德公司货款7万元。高德公司经催要无果,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
中迅公司法人林爱军收到应诉通知后,匆匆来到法庭,向承办法官凌世林反映,确实欠下货款,但并非赖账,只是这段时间确实资金紧张,高德公司这时起诉不仗义。凌世林顺势劝解:拿不出全款,也要以行动表明还款的诚意,资金紧缺不是个别现象,要理解高德公司收回货款的心情。与双方接触中,凌世林发现均有调解意愿。林法官迅速组织当事人围绕具体还款计划进行协商,达成由中迅公司当即履行1万元,以后每月给付1万元,中迅公司法人代表林爱军和妻子承担连带责任的还款协议。遂出现前文一幕。
海安县李堡镇素有“中国剪折卷机械之乡”、“降速剪折卷机床生产基地”之称,现有机床生产企业130多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链,很多当地企业由于原材料供应、资金流动等原因休戚相关。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李堡法庭受理的买卖合同等商事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在办理本地企业间纠纷时,李堡法庭摈弃简单保全企业基本账户等做法,而是“放水养鱼”,促进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计划,上紧四个“保险扣”,帮助企业货款回笼,保证企业正常运营。一是“担保扣”,动员被告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加入公司债务履行,加大权利保障力度;二是“约束扣”,增加调解书约束条款,明确被告有一期不按约履行,原告有权以全额申请执行;三是“提醒扣”,结案后,承办法官在履行期限前应原告要求或根据案件情况与被告联系,提醒督促履行;四是“诚信扣”,将不按约履行的当事人列入诚信黑名单,不但影响其信贷等活动,而且在以后的案件处理中加大财产保全力度。
据悉,今年以来,李堡法庭通过促成分期付款协议方式,以调解或和解处理的商事案件共40余件,涉及标的额600多万元,目前尚无一例申请执行。
采访中,李堡法庭庭长曹震宇指出,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是“经济共同体”,本地很多企业实际上相互间依存度很高。达成合理的还款计划,既能帮助被告企业渡过资金紧张的难关,也能帮助原告企业顺利拿回货款,实现双方“共赢”。李堡法庭将进一步发挥司法主动性,以实际行动保实体企业、促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