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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12月8日:祖传金戒指
  发布时间:2015-12-29 08:34:56 打印 字号: | |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母子爱,兄弟情,在这桩案件中催人泪下。正是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世俗观念;正是这枚戒指,折射出比金子更美的心灵。且听故事————
  
祖传金戒指
  □人民陪审员 王维祥
  
  2014年6月6日上午,我到曲塘法庭参与一起案件的陪审工作。刚进大门,后面突然响起“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回头一看,只见两个中年人拿着一面锦旗向法庭走来,旗上写着:人民的法官、法律的卫士。法官接过锦旗,我们才想起了“同母异父”兄弟的金戒指纷争。这种矛盾化解起来还真让人动心动情。
  早在1941年,原告陆某的妈妈王某与爸爸老陆结婚,之后陆某出生,给全家及家族带来了喜气,他的妈妈便得到奶奶的格外恩宠,奶奶把一枚祖传的黄金戒指送给了王某。
  然而,好景不长,陆某的父母性格不合,实在没办法共同生活,王某就离开了陆家。走时,她带走了那枚金戒指,却没能带走心爱的儿子。
  后王某改嫁到徐家,很快生了徐某。这徐某便和陆某成了同母异父兄弟。陆某长大后便找到了母亲,也理解了母亲,又结识了弟弟徐某,双方亲密相处。
  2012年,王某因病去世,因家庭贫困,连张遗照都没留下。陆某思念母亲,伤心不已,他想到了妈妈曾经提过的祖传金戒指,决定通过法庭要回这件宝贵的陆家祖传财产。
  庭上,法官和我耐心地听完这段动人的母子情,虽不见金戒指,却见到他们金子般的心。我朝法官点点头,表示对原告权益的认同。
  可被告徐某的答辩也让我揪心,他对陆某说:“你跟妈妈一两岁,我随妈妈几十年,论感情我们最亲,论侍候老人我出力最多。临终前,我守在她的床头,她用颤抖的手,把心爱的戒指交给我。如今,你抢走戒指就是抢走我的心。金钱可以给你,可要戒指万万不能。”
  这番话又说得大家心动,不少旁听的人还流下了热泪。可是兄弟俩越争越凶,我们有点无措。休庭片刻,法官和我找来了双方亲友代表。谈话中,死者王某的妹妹和侄子告诉我们一个信息,说王某临终前曾对他们说过,王某打算把那枚金戒指还给陆家,她的原话是“我辜负了陆家奶奶的期望,没能再为他家侍老养小,收老人家的戒指有愧”。
  庭审继续。当得知王某临终遗言,兄弟俩早已泣不成声。法官和我把陆某和徐某拉到一起调解。我真情地说:“你们都是妈妈所生,妈妈所疼,为一枚戒指打官司争吵,怎能让母亲安息?戒指虽重,情更重啊。”一席话说得兄弟俩的手拉到一起,为尊重妈妈的遗愿,徐某拿出闪闪发光的金戒指,恭恭敬敬地交给了哥哥。
  这一次庭审,在掌声中圆满落幕。
  (谢金山 张宽明 刘晶晶 整理)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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