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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满足公众平安期待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平
人民法院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每一项工作都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实践,都与公众的诉求休戚相关。我院从点滴做起,以实实在在的措施助推海安连续两年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位列江苏省各县(市、区)第一。
走近公众身边的“片区法官”。任何社会矛盾都有一个从小事积怨、互相抱怨再到争执对抗的过程,尤其基层民间由于生活习俗、文化教养的层次差异,纠纷简单、多样,却容易郁积发酵,甚至多年积怨。我院着眼于矛盾的早处理、快化解,把全体法官与每个村居挂钩联系,坚持每月至少一次联系活动,每季度一次法制宣传,与村居主任、民调人员联手搞好法制宣传,及时处理一些突发纠纷和邻里琐事。持续6年的这种服务已成为我院干警工作的一种习惯,并与老干部调解志愿者协助化解矛盾、婚姻家庭纠纷妇联协同调解、相邻关系纠纷大调解中心调解前置等机制有机结合,为公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提升公众认同的“陪审+听审”。长期以来,受个体局限性和陪审员“准法官”倾向的影响,陪审制度所应有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导入不能得到有效实现,陪审公信不足。我院推行的“陪审+听审”多人参审举措,每个案件都由不少于3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共同参审,并推荐一名加入合议庭,其余在旁听席听审。庭审结束后所有陪审员集体评议,讨论意见书面提交法庭,重大案件则要求陪审员至少达到5名,从而使陪审意见尽可能代表公众的主流道德评价。法官须充分尊重陪审意见,并在裁判文书中体现,极大提升了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和责任感,杜绝了“陪而不审”现象。近两年来,我院没有形成新的涉诉信访。
邀请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案结事不了是多年来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信访不信法则是众多涉诉信访群众心中的一个“死结”。不信法源于多重因素,其中有与司法机关多次接触后的不信任感,还有本身法律知识欠缺导致畏难情绪。律师作为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有着无可比拟的天然优势,可以在法院和涉诉信访者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和信任的桥梁。我院邀请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从业不少于3年的律师组成专家库,作为第三方就信访事项进行化解或者发表法律意见。委托律师参与的4件涉诉信访案件,已成功化解2件,将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导入法治化轨道。
注重与公众互动的“法院文化”。作为全国少有的不设围墙的法院,我院以开放型、互动性为基本理念构建法院文化,着力传递维护公平正义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法治社会精神。打造司法文化广场主题长廊,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藏书近4000册的“茶吧式”图书馆对外开放,成为公众阅读交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多功能基地。借助“天平志愿者服务站”平台,定期送法进社区、送法到楼道,推动和谐社区、和谐海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