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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16年6月28日:海安要求党员法官敢“亮旗”
  发布时间:2016-07-06 17:24:57 打印 字号: | |


“党员就是旗帜,党员法官要敢于亮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月24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平向全体党员法官提出要求。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志平结合自身实际,带头交流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体会。执行局局长王德俊等8名支部书记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收获和感悟。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智敏围绕专题学习讨论、锤炼党性实践、党员风采展示三个方面,部署了下一阶段学习教育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王平就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用司法良知引领行动;二要更加注重抓好支部建设和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就是旗帜”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要将学习教育和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各项改革工作中去;四要继续强化廉洁思想教育,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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