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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16年7月19日A05版:海安墩头法庭:水乡和谐的“守护者”
  发布时间:2016-07-25 08:51:31 打印 字号: | |
海安墩头法庭:水乡和谐的“守护者”
海安法院墩头法庭,西接姜堰,北临东台,是南通市位置最北的人民法庭。一直以来,法庭以维护辖区稳定和谐为目标,积极转变审判办案方式,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诉讼,确保公平正义,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阳光使者”送法下乡 打造便民法庭
墩头镇位于海安县西北部里下河地区,曾是新四军联抗部队的红色根据地。但因地处偏远,辖区百姓法律意识普遍淡薄,依法维权能力较为欠缺。为使群众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法庭干警经常奔走于乡间小道,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送上案件开庭信息、法庭人员情况、案件收费标准,详细告知其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等诉讼信息等,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使每名诉讼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被群众亲切称为“阳光使者”。诉讼中,对辖区内发生的婚姻家庭、“三养”、相邻权纠纷等案件,除不适宜现场庭审的以外,“阳光使者”们坚持穿梭于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就地调查、调解、开庭,化解村民矛盾,保障乡村和谐稳定。
同时法庭还与当地村委会积极配合,利用群众农闲时间,定期在村委会议室开设讲堂,就土地使用权、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多发纠纷,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列举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结合特制的普法宣传单、电子宣教课件等材料,向群众输送法律知识,提高守法诚信意识,获得辖区内群众普遍好评。
高效联动注重调解 打造亲民法庭
墩头镇双新村的两户人家因为修路问题闹起纠纷,两家互不相让到法庭打起官司。为找准纠纷根源、彻底化解邻里纠纷,庭长毛中海先后四次进村调查、调解,对与案件相关的村民分头做工作,对情绪激动的村民耐心解心结,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困扰村民的出行难题迎刃而解,得到附近村民的一致好评。
调解作为“东方经验”,既是彻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切实需要,也是提高审判效率,破解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举措。墩头法庭十分注重案件立案前调解和庭前调解,要求法官在精通法理、明辨是非之外,还要具备“六心”,即化解矛盾的信心、不辞辛劳的恒心、为民排忧解难的诚心、不偏不倚的公心、说服沟通的耐心、时刻把握矛盾变化的细心,既做端坐“公堂”、依法裁判的办案能手,又做好为民解忧、贴心服务的调解好手。
法庭借力当地党委、政府、妇联、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将群众的诉讼活动与其他化解矛盾方式相融合。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趋增的情况,法庭专门聘请对乡情了解、人脉广泛、有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参与案件的调解。两年来法庭通过联调机制,化解各类纠纷60余件,打造出水乡调解新模式,成为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中不容忽视的力量。
民生为重保障执行 打造满意法庭
南通中昊家具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实际经营人朱某负债外逃,公司的二十多名工人的工资一下子没了着落。工人们诉讼到法庭后,承办法官迅速找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周某与工人们达成调解协议,约期还款,但周某本身资金状况亦不容乐观。执行过程中,干警得知该公司在太仓有一笔到期债权迟迟未能到位。在南通中昊家具有限公司起诉太仓客商后,墩头法庭果断采取保全措施,太仓客商最终同意调解并很快将债务履行到位,二十多位民工的工资最终得到圆满的解决。
近年来,墩头法庭干警以民生为重,通过勤跑、勤问、勤查,练就对执行案件如数家珍、“四通八达”的本领,成功执结中昊家具等系列案件,提升了案件实际执行效果,保障了实质公正的实现,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赏。
简朴之间蕴含文化 打造特色法庭
走进墩头法庭,浓浓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旧式三层小楼微微泛着岁月的黄,壮硕的铁树错落有致、朴实坚强,挺拔的马尾松,庄严凝重、百折不挠。庭内先哲们的名言警句随处可见,包拯的“法存画一,国有常格”、宋慈的“审之又审”、海瑞的“律以清严”等,整洁地悬挂在法庭各处,简单不失庄重,法庭的精神风貌不显自明。每间办公室的墙壁上都悬挂着“庭长工作职责”、“审判员工作职责”、“内勤工作职责”等,敦促着法庭干警坚守岗位、服务群众、尽职尽责。此外,作为水乡百姓家门口的人民法庭,法庭将调解制度、庭审旁听制度、司法承诺等上墙公布,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在浓浓的法庭文化熏陶下,干警的为民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主动性不断增强,以实际行动演绎着法庭人所坚守并为之自豪的法庭文化————“秉承公心、公正廉洁、执法为民”。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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