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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精神,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5月29日,海安法院召开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海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国庆主持。
参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海安法院自编、自导、自演,由真实案例改编拍摄的微电影《猎三窟》,该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德俊宣读《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裁定的通告》。
据悉,海安县人民法院、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海安县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县部署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全力执结有财产执行而未结案件,全力攻克疑难复杂和阻力大的案件,全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分子。对拒不执行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处刑罚,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即日起,凡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到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逾期未履行并具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依据悬赏机制予以奖励。会议同时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以及海安法院第三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国庆表示,海安法院将重点解决好涉民生、小额、邻里纠纷等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还将严厉打击妨害执行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行为;利用公安全网域覆盖的“鹰眼”系统,精准定位被执行人踪迹;同步发送执行悬赏公告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动全社会力量查人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