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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报》2018年9月18日A05版:海安法官巧执结道交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9-19 17:26:55 打印 字号: | |

2017年底,陈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对方死亡,海安法院判决其应履行赔偿款20万元。在法院穷尽所有强制执行措施后,陈某一直以家境贫困为由拒不履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海安法院执行法官并未因此轻言放弃,而是悉心捕捉时机,与“老赖”抗争到底。
半年后,执行法官寻找到了该案的“突破口”,千方百计联系到了在外打工的陈某女儿小陈。经过执行法官和刑事法官联手工作,执行工作才出现转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小陈代父履行了和解协议确定的赔偿款17万元,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有效保障。
撞倒他人致亡,达成协议后反悔拒不赔偿
纠纷回溯到2017年11月初,陈某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因撞倒一名行人导致其抢救无效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陈某先给付了4万元赔偿款给被害人家属。2017年12月,海安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取保候审;2018年1月,海安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3月,海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以交通肇事罪追究陈某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被害人家属将陈某告上法庭。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某需赔偿原告20万元,如不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有权以40万元为标的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眼看履行期限已届满,经被害人家属多次讨要,陈某依然没有给付赔偿款,无奈之下,被害人家属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被害人家属申请执行书后,海安法院即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先给付的4万元还是我借来的,其他没有钱了!”面对执行法官的一再询问,陈某言之凿凿,索性摆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坚称其经济条件有限,无法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
据查得知,陈某系农民工,平时以务农和工地上打零工为生,无固定收入来源,其妻常年患糖尿病,医药费开销占据大部分的家庭经济支出,其女在外地打工。仅有的一套自住房屋家徒四壁,其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随着八月炎夏的到来,海安法院也进入了集中大执行活动的密集开展阶段。该院每周均组织全院各条线的审执主力,分成五个组,远赴十个乡镇开展集中大执行活动。每次,陈家都成为执行法官韩潇沛必去之处。
任凭法官怎样劝说,陈某一如继往,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多次实地调查后,执行法官韩潇沛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并借助海安电视台、《海安日报》、海安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和城镇社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韩法官与陈某所在村的镇村干部建立常态化联系,时时关注陈某动向,以期案件进展有所转机。
辗转几侧联系其女,另辟蹊径寻找突破
祸不单行。某日,陈某因摔伤胳膊,卧床不起。考虑到陈某的身体状况,执行人员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只能无功而返。之后几次登门都毫无收获,韩法官觉得与陈某正面接触解决问题的希望渺茫,必须另辟蹊径。
几经辗转,多方打听,韩法官终于得知到陈某在外地打工的女儿小陈的联系方式。出乎意料,电话中小陈态度非常诚恳,与她父亲百般推脱的做法截然不同,并积极询问了案件的最新进展。
随后,韩法官耐心地向小陈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告知:其父亲的失信行为将直接影响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告诫其摒弃法院拿他没办法的思想,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尽快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
“韩法官,我家的条件不是很好,想要一下子拿出20万确实有些困难。我这就来劝劝我爸,还请你帮忙做做工作。我虽说在外工作时间不算长,但所幸平时也有点积蓄。容我一点时间,钱我想办法来还!”小陈表明了态度,坚定地说道。
执行法官和刑事法官联手,促成案件顺利执结
一方面寻找小陈这一“突破口”,一方面继续对陈某施压。正当陈某自以为法院拿他没办法时,韩法官将执行工作的进展反馈到了该案的刑事法官许晓莉处。“法院的生效文书岂是儿戏?!考虑到陈某这样的认罪态度,我院不排除依法对其决定逮捕的可能性!”许法官义正言辞。
从陈某女儿获知此消息,到陈某主动联系韩法官,不到半天时间。电话那头的陈某,说话直哆嗦。
“韩法官,之前都是我的错,现在我想请你帮个忙,约对方来谈一下。”陈某局促不安,“我家的经济情况摆在这里,我摔伤卧床在家,不干活儿没有钱拿,平常老婆吃药花钱多,钱还要叫我女儿帮忙凑。请法官作主,让我的赔偿款再少一点。”陈某恳求道。
在确信陈某系真心悔过后,韩法官立即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联系。经韩法官做工作,被害人家属终于同意执行和解,在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协商下,将赔偿款由之前商议的20万元降至17万元。
三天后,在同样的地点,小陈郑重地将17万元的现金交到韩法官的手上。对于自己父亲之前的失信行为,她代父亲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歉意。
随着被害人家属在《谅解书》上签字,法院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书送达后,陈某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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