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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又一次“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活动在海安法院第一审判庭拉开序幕,4名人大代表和20余名来自市各大银行的行长及纪检书记共同旁听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随着刑庭陈家定庭长的法槌落下,案件正式进入庭审阶段。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戴某,原系海安某银行职工,2012年起,戴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以炒股、“养卡”做过桥资金为由,以月息2.5分至6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石某、徐某等27人非法吸收存款。同时戴某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在支付各被害人巨额利息的同时,以本人或者其外甥、儿子、朋友的身份信息在网上开户,陆续在多家交易所有限公司从事贵金属、原油、农产品等交易、炒股,造成巨大金额损失。
法庭上,公诉人围绕戴某的犯罪事实逐一出示证据,一条条指控触目惊心。在陈庭长的引导下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质证。最终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戴某表示认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尤其是被告人与自己从事相同的职业,这样的反面教材为自己的工作生活敲响了警钟,同时这也侧面反映出工作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今后要加强监督,以此为鉴。
庭长认为邀请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参与旁听,可以达到两个效果。一是能够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审判工作进行直接的监督,吸取群众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庭审的规范性、高效性。二是有利于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庭审现场“以案释法”,给予旁听人员最直观的视觉和心里冲击,更具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