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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养老问题,以后我再也不用愁没地方住了......”2月18日,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年纪九旬的王老太连声道谢。
家住城东的王老太,早年丧偶,其育有二子三女,大儿子已逝世。她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拆迁前一直与二儿子一家同住。住房被依法拆迁后,一家迁至租住房,租住房设施简陋。随后,二儿子赴外地打工,二儿媳亦赴外地照顾刚出生的孙子。为方便照顾母亲,王老太的三个女儿为其重新租住了一处民房,条件尚可,王老太表示满意。随着拆迁过渡期六个月临近,在老母亲养老问题上,一子三女发生意见分歧,因此产生矛盾纠纷。今年初,王老太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解决养老问题。
收案后,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对此案高度重视,随即开启绿色通道。诉前调解中,法官多次到其居住地了解纠纷原委,摸清纠纷情况。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2月18日下午,该庭殷程鹏法官和书记员一行,早早来到城东界墩村委会办公室,对这起王老太赡养纠纷案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中,法官首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三个女儿表示,母亲居住在后来的租住房为妥,请保姆共同照顾,费用四子女平摊。其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要求母亲住到原租住房,不同意找保姆。法官问及王老太意愿,其表示已适应现居住的租住房,不愿回到原来的租住房。经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心声,法官从王老太的意愿出发,苦口婆心给一家人讲法理说情理,结合案情发展,分别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可王老太在现住的租住房内生活,房租由其子负担;自今年3月起,其子给付王老太生活费每月400元;并约定,四子女每三个月轮流承担王老太的护理义务。
顺利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面对现场围观的群众,殷法官结合案例,针对此类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注重家风孝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赢得在场村干部和群众的一致赞同。
据悉,近年来,海安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高新区法庭为试点创建家事纠纷“三三三”工作法,开展家事纠纷巡回审理,探索完善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案后回访等制度,为涉赡养、婚姻、子女抚养等家庭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专业化审理和全方位服务,其接地气、聚人气做法,有效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收到良好效果。2018年以来,共审结家事纠纷525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