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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人民法院京瓷复印机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10:24:17 打印 字号: | |
海安市人民法院京瓷复印机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海安市人民法院京瓷复印机维保
二、询价时间:2019年03月18日9:00————2019年03月25日17:30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预算: 250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3、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至少有一名具备维修资质的专业维修人员,需要具备佳能或惠普或京瓷厂家授权认证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工程师资格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响应供应商必须为海安本地供应商,且必须为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商家;(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标书,再进行报价。
标书内容包括:
(一)资质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期内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商家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5、提供佳能或惠普或京瓷厂家授权认证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对询价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承诺函(原件需要加盖公章);
7、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条件和证明文件。
(二)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
1、报价单(含明细);
2、如有额外的服务或者其他优惠请一并说明。

投标时须将资质文件、报价单等材料一起带至本院,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材料缺失而导致投标资格取消的后果;
七、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投标地点:海安县人民法院12楼行政装备科网络中心办公室。
九、中标方式: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候选供应商,如候选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三家以上,则以报价单的金额采取最低价中标,如候选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此次询价作流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年度维保,具体维保内容及维保要求等详细需求见附件。

 

  联系电话:0513-68332228 联 系 人:秦振亮


附件:《海安市人民法院京瓷复印机维保维保项目要求》、《海安法院京瓷复印机设备清单》
海安市人民法院京瓷复印机维保维保项目要求
海安法院京瓷复印机设备清单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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