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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2019年4月25日第A03版:因“停两期”错失大奖 彩民状告彩票销售员赔偿
  发布时间:2019-04-25 14:36:15 打印 字号: | |

海安彩民王某长期预存两万元在某彩票销售员吴某处,要求吴某为其守号。去年12月25日,因前26期彩票均未中奖,王某遂口头要求“停两期”。两期后,王某未要求吴某继续购买彩票,导致错失了中奖号。

经结算,当天前26期王某所买彩票款为6104元。王某将零头104元结清后离开吴某的彩票店。三天后,王某提出“停两期”是指停27期、28期两期。王某认为是吴某的失误导致其未能中奖,吴某应赔偿其损失。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当地语言习惯,“停两期”并非文字表面意义上的停止购买两期彩票。另外,王某当天错失大奖后并没有提出异议,在付清彩票款零头后才离开彩票店。由于证据不充分,法院难以采信,故判决吴某无需承担责任。

时慧明 陈琳璐 杨朋涛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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