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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19年4月29日第A02版:海安法院能动立案对接“执行110”
  发布时间:2019-04-29 08:47:28 打印 字号: | |

“如果不是法院立案与执行有效衔接,帮我成功诉前保全,我新接的日本订单就不能按期完工,不仅要赔偿巨额的违约金,还要支付工人工资,我在圈内也会失去信誉,企业有破产的风险,我衷心地感谢法院。”4月24日,当异地保全的设备成功送达南通飞雅特工贸有限公司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友华由衷地说道。

2018年,飞雅特公司通过“打包”方式取得乐宇公司的机器和厂房等财产。不久,飞雅特公司取得一笔合同金额80余万元的涉日本订单,但订单存在巨额违约金。今年初,飞雅特公司准备开工生产上述合同产品时,发现所购乐宇公司的折弯机存在故障,需要进行修理。经了解,乐宇公司的折弯机来自某机床公司。为找到病症加快修复,飞雅特公司将折弯机的滑板、下槽、刀片一套设备送往机床公司修理。

机床公司修好后,并未将折弯机设备返还飞雅特公司。机床公司提出,当初乐宇公司购买折弯机时还欠机床公司部分货款,要求飞雅特公司处理,否则留置折弯机设备。面对涉日订单无法开工生产,飞雅特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友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4月15日,许友华带着法律顾问赶往海安法院立案庭。立案员李云认识到事态紧急,遂向立案庭庭长王长圣汇报。王庭长听取情况后,向许友华进行了法律释明。许友华同意对原来的货款纠纷提供担保金,以消除机床公司的留置权。立案庭当即制作保全民事裁定书,并与本院“执行110”联系,建议立即采取异地保全措施。

执行员接到“执行110”指令后,连夜赶往机床公司展开行动。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周国庆和局长王德俊亲自到现场指挥保全工作,通报债务担保情况,耐心疏导说服。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机床公司同意接受法院的安排。

折弯机到位后,飞雅特公司组织职工加班加点生产。据许友华陈述,由于保全及时,又加班加点生产,涉日订单有望按期完成。许友华感动之下,出现前文一幕。

海安法院立案庭法官从长期的立案经验中发现,当事人打官司往往都是因为矛盾较深,纠纷较长时间得不到化解所致。有些案件如果保全不及时,不仅当事人情绪更为对立,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较大,而且可能影响生产经营,带来延伸性损失。当前,经济领域变数较大,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经不起风吹草动,必须第一时间抢抓保全机遇。立案庭与执行局深入交流意见后,决定改变按部就班的传统做法,构建立案能动机制,强化与“执行110”联动,迅速处理特急情况。立案时,发现当事人转移财产可能性较大的,或需要异地保全财产避免影响生产经营的,当即移送卷宗,建议“执行110”立即行动。

今年以来,海安法院立案与“执行110”联动,为民营企业诉前保全6件,标的额2342万元。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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