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 音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南通日报》2019年5月16日第A03版:微信群内评价收藏品真伪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9-05-30 09:09:01 打印 字号: | |

一摄影、收藏方面的爱好者就微信群友待出售的三幅“银版照片”评价真伪,被告侵犯名誉权,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记者昨天从海安法院获悉,随着终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生效,这起因“银版照片”引发的名誉权纠纷落下帷幕。法官认为,评论属一家之言,未侵犯他人名誉权。

周某是一位摄影、收藏方面的资深爱好者,其设置有以自己为群主的微信群,该群不但具有交流收藏经验、展示收藏品、鉴别收藏品的功能,还具有收藏品有偿交易的功能,群内成员众多。

2017年9月的一天,群成员赵某将三幅照片在群内进行了展示,加注“转让几幅达盖尔银版照片,拍摄年代1855年左右,尺寸约9.5×8.5cm,价格美丽”。周某看到后,评价赵某展示的照片非银版,而是普通相纸。随后又在群里科普了银版照片的相关知识,引起群友讨论。此外,周某还在其他三个微信群内发布微信称:“最近有人以假银版冒真,大家多注意。”

赵某认为,周某顶着摄影协会前副会长的头衔,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评价案涉照片是以假冒真,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便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但周某则认为,自己是基于收藏阅历、收藏经验对赵某的藏品进行评价,作为群主有责任指出以假冒真的行为,且在评论时有意识地不指名道姓,不构成侵权。

侵犯名誉权的方式一般包括侮辱和诽谤两种。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作为群主,对赵某展示的收藏品是真是假提出自己的看法,其看法属于一家之言。况且,每个群友均有权发表对收藏品个人看法的权利,展示人不应苛求每一个群友对其所展示的收藏品均作出良好的评价,更不能简单定论对错。此外,周某发表的所有微信内容并无恶意诋毁赵某个人品德、信誉等事实,其行为并未侵犯赵某名誉权。

法官同时提醒:随着微信的普及,人们在微信群中畅所欲言的同时也要谨言,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