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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日报》2019年7月2日第A04版:以最高年利72% 疯狂“圈钱”超2亿
  发布时间:2019-07-03 10:09:39 打印 字号: | |
一银行员工以最高72%的年利率疯狂圈钱,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约2.3亿元。记者昨天从海安法院获悉,随着上诉期的过去,该院审结一起集资诈骗罪案,被告人代进中(化名)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2年开始,在银行工作的代进中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以炒股、“养卡”、做过桥资金为由,以月息2.5分至6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石某、徐某等25人集资合计超过人民币2.29亿元。

集资过程中,代进中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在支付各被集资人巨额利息的同时,以本人或者其外甥张某、儿子代某、朋友崔某的身份信息在网上开户,陆续在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贵溪市中大贵金属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平台从事贵金属、原油、农产品等交易、炒股,共造成损失8700余万元。

在代进中资金链崩溃、无法兑付到期本息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2017年6月,代进中至警方投案,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代进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将款项用于高风险投资等,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符合集资诈骗罪特征。法官提醒,大众应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的危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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