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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晚报》2019年7月2日第A07版:以最高年利72%疯狂圈钱2.3亿
  发布时间:2019-07-03 10:10:35 打印 字号: | |

一银行员工以最高72%的年利率疯狂圈钱,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约2.3亿元。记者1日从海安法院获悉,随着上诉期的过去,该院审结一起集资诈骗罪案,被告人代进中(化名)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以高额利息作诱饵,疯狂“吸金”超2亿

2012年开始,在银行工作的代进中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以炒股、“养卡”、做过桥资金为由,以月息2.5分至6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石某、徐某等25人集资合计超过人民币2.29亿元。

集资过程中,代进中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在支付各被集资人巨额利息的同时,以本人或者其外甥张某、儿子代某、朋友崔某的身份信息在网上开户,陆续在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贵溪市中大贵金属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平台从事贵金属、原油、农产品等交易、炒股,共造成损失8700余万元。

在代进中资金链崩溃、无法兑付到期本息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2017年6月,代进中至警方投案,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

拆东墙补西墙,隐瞒亏损、资不抵债实情

到案后,代进中供述称,自己1996年开始炒股。2012年起,因为炒股、炒贵金属亏本,他开始向亲戚朋友、社会上的人借钱。为周转下去,他“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面借来的钱偿还前面欠下的本金和利息。“开始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我借钱是去炒股,之后就是说‘养卡’生意,事实上,我借的钱部分是用来炒期货的,我也不曾告诉他们,我在炒期货......当时我已经入不敷出了,外面欠了好多钱,每月还要支付利息,有些人还要本金,我想通过炒期货来赚回本”。

代进中称,自己“养卡”的这些钱都是以高息借来的,一开始借钱,他的原则是月息不能超过4分,后来因为本金越滚越大,要支付的利息越来越多,只能通过提高月利,吸引更多的人把钱借给自己,以此支付前面欠下的利息及本金。

法院审理认为,集资时,代进中隐瞒其炒股亏损、资不抵债的实际情况,向被害人伪造自己资金实力雄厚的假象,致使被害人产生“出资后能够得到回报”的错误认识。集资后,代进中在没有相应资产保证的情况下,将款项用于高风险投资以及给付前期债权人的本息,并由于其炒股、炒期货一再亏损、给付高额利息等,造成了巨额集资款无法偿还的损害后果。尽管代进中声称其始终想要归还集资款,但客观事实不仅没有体现其具有归还的意思,反而表明其至少具有放任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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