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 音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江海晚报》7月6日第A07版:用了十几年的电话号码 被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
  发布时间:2019-07-15 18:33:04 打印 字号: | |

一家旅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该公司使用了十几年的3个电话号码,擅自转给与其家人相关的两家旅游公司使用。公司其他股东认为此举侵犯公司利益,要求停止侵权并变更过户。昨天,随着南通中院终审判决的送达,这起因3个电话号码引发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落幕。法院认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受忠实义务和法定竞业禁止的约束,其对3个电话号码的处理,侵犯了所在公司的机会利益。

2005年,王辉与许海共同出资成立如意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业务,由许海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辉担任监事。许海的女儿许小梅、女婿李祥曾在如意公司工作,后相继离开公司。2016年至2017年,许小梅先后设立天润公司、海天公司,两家公司均从事旅游业务。

如意公司设立之初开通了3个电话号码,并一直用于与公司客户联系。2017年2月,许海却将上述3个号码过户到妻子杨琴名下。杨琴将3个号码分别安装在天润公司、海天公司使用。此后,杨琴又将这3个号码过户至乔某名下,但装机地址未变更。

自己公司的3个电话号码用了十几年,积累了一定商誉。作为公司高管的许海,非但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并合法使用的职责,还擅自交给家人处置,并安装在了竞争对手的公司里。王辉认为,这一行为明显有损如意公司利益,故将许海等人及两家竞争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许海、李祥、许小梅不得经营旅游业务;相关个人和公司将案涉3个号码过户至如意公司名下,并立即停止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该规定属于法定竞业禁止,适用于在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案中,许海系如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一职,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应受忠实义务和法定竞业禁止的约束。另一方面,案涉3个号码自如意公司创立之初就一直使用于公司与客户的沟通,对公司的经营影响显而易见。现被同样经营旅游业务的天润公司和海天公司使用,必然减少如意公司的商业机会,从而损害如意公司机会利益。法院遂依法判决许海在如意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旅游业务;许海、乔某将案涉3个电话号码过户至如意公司名下;天润公司、海天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案涉3个电话号码。(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