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法院大法庭调音台采购项目自主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项目名称:海安市人民法院大法庭调音台采购项目,
限价:人民币6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二、询价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3日
三、采购方式:自主询价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的其他规定。
3、投标人应具备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评标方式: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供应商报价单(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骑缝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后寄送或者送至投标地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报价单(含明细),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如有额外的服务或优惠请一并说明。
七、投标地点:海安市人民法院12楼行装科网络中心办公室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所需设备参照品牌、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十、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实地踏勘,如需实地踏勘,请自行联系。联系方式:0513-6833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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