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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晚报》2019年11月15日第A10版:讨债未果砸坏欠债人汽车泄愤
  发布时间:2019-12-07 11:51:35 打印 字号: | |

晚报讯 崔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为泄愤一气之下砸坏了欠债人的奥迪车。12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6个月。

崔某跟张某有生意往来,此前负责给张某供货。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崔某至张某处催要此前的货款,他多次拨打张某的电话,但张某却不接听。当他正准备折返时,隐约看见张某开汽车出了门,便追出去找,但没有找到。

过了一会,崔某回头发现,张某的汽车停在了张某家对门的社区医院里面,遂又多次拨打张某的电话,但是张某还是没有接电话。一怒之下,崔某从路边捡了个水泥块,把张某的奥迪汽车给砸了一圈,之后离开了现场。

当晚10时许,张某准备开车出门时,发现自己的车已经“惨不忍睹”,赶紧报警。后崔某主动至警方投案,如实供述了事件经过,并赔偿张某25000多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审理中查明,崔某曾因赌博被警方行政拘留两次,并罚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

海安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崔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各项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心生怨气可以理解,但选择以非法手段发泄,显然不是明智之举,结果也是适得其反。”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做任何事都需要考虑后果,三思而后行,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讯员杨月如 记者王玮丽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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