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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办 同心战“疫”
  发布时间:2020-02-14 17:54:08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保障防护物资的生产,根据上级对当前防疫工作的总体要求,特函请贵院在防疫期间暂时恢复其信用和解除限制高消费。”2月11日,海安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德俊收到吴江法院紧急来函,请求暂时恢复蒋某的信用,解除其限制高消费措施,以方便蒋某出行、生产口罩等防疫用品。
接到来函后,海安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局局长王德俊立即向领导汇报,分管院长周国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应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为缓解当前防疫物资极度短缺的局面,决定暂时恢复蒋某的信用,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蒋某系苏州某口罩生产公司实际控制人,2018年该口罩生产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停止生产经营。2019年12月由吴江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由于当前疫情情况紧急,医疗防疫物资供需矛盾突出,当地法院紧急许可该企业恢复生产,蒋某为本次组织恢复生产的重要人员。吴江法院通过最高院执行信息网查询到蒋某在海安法院有未结执行案件,遂向海安法院发函请求暂时恢复蒋某的信用。案件承办人徐涛根据会议讨论结果,确认核实情况无误,当即屏蔽被执行人的失信、限高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海安市人民法院及时采用特事特办的方式,对于涉及生产防疫物资、医疗器械的企业、医院和相关人员,采取审慎的查控措施,保障重大社会公众利益;对于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结合具体案情,秉承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在执行措施、执行时机等方面采取灵活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打好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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