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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支持春耕不误农时
  发布时间:2020-04-03 09:28:21 打印 字号: | |


“虽然仅有0.86亩土地,但是双方矛盾很激烈,今天案件的审理,不仅给其他村民打了样,也能推进春耕春管有序进行。”海安高新区连港村民调治保主任对记者说道。
3月31日上午,海安市人民法院在高新区连港村活动室内搭起巡回审判台,曲塘法庭法官陈广平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高新区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等5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夏某与刘某系同村村民,1997年农村耕地进行二轮承包,夏某将自家部分耕地交由刘某代种。2019年,夏某欲要回该部分土地,双方发生纠纷。陈广平法官调查案情时了解到,在连港村类似的纠纷较为普遍,该案具有典型意义,故决定到村开展巡回法庭。
庭审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各执己见。夏某要求刘某归还土地并支付二十余年的租金;刘某要求夏某贴补土地的税费、开荒费等6000多元。休庭过程中,陈广平法官为进一步确认案件事实,在双方当事人的带领下到案涉耕地了解情况。最终,在法官、人大代表、村干部的共同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在今年6月30日前将案涉0.86亩土地归还给夏某,并当庭支付半年的土地租金300元。
据悉,海安法院今年以来妥善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11件。正值春耕春管的重要时期,村民矛盾的激化可能会影响作物耕种,上述案件的审理对于其他类似纠纷的化解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海安法院利用巡回法庭贴近群众的前沿阵地优势,选择土地承包纠纷中的典型案例到村进行“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指导大家在法律的框架下维护自己的权益,支持春耕不误农时。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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