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庭的协调,货款已经收到了,我们申请撤诉并解除保全。”近日,一企业负责人兴高采烈地向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庭长孙翠燕送上锦旗。
海安高新区是苏中地区产城融合、创新引领的示范基地,拥有工业企业1900多家。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园区建设司法职能,助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立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时巧妙运用保全强制措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保护,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以保促调、发挥实效。“我方愿意立即给付货款。”财产被保全后,某纺织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庭。之后,便发生了文章开头一幕。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时,对于怠于履行义务、妨碍诉讼权益实现的当事人,高新区法庭注重发挥财产保全的功效,对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从快从速办理,以保全强制措施敦促被申请人正确对待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为当事人提供协商对话平台,促成当即或限期履行,做到案结事了,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保全、及时解保。收到财产保全相关申请后,高新区法庭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制作裁定,并强化与立案庭、执行局的协调配合,提高保全启动与解除的效率。财产查控过程中,注意跟踪财产保全情况并向当事人进行反馈,切实履行释明、送达职责。对于当事人已履行给付义务等符合解除保全措施的,及时解除,将对被保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商业信誉的影响降到最低。
审慎对待、活用方式。审查时,高新区法庭注重综合考虑被申请方企业的经营状况、偿还能力等,合理运用保全措施,必要时与企业协商财产保全范围和保全方式,减少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在一起某混凝土公司起诉某建设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混凝土公司申请冻结建设公司银行账户资金30余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财产。承办法官孙翠燕庭长调查发现建设公司经济实力较雄厚,即使不采取保全强制措施也不影响其偿还债款,便与申请人沟通评估结果,适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高新区法庭以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共办结涉企纠纷案件159件,其中调解60件,撤诉34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注重法治宣传,做到管当前、利长远。下一步,高新区法庭将继续贯彻落实海安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不断探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有效途径,助力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万事好通·海心安”营商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