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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3年2月14日第A05版:让“银发族”诉讼无忧——海安法院适老型诉讼服务纪实
  发布时间:2023-02-16 09:30:28 打印 字号: | |

□本报通讯员 花卉 本报记者 陈坚

“杨法官,谢谢你们帮我执行到了借款,还把执行款送上门,太感谢了!”考虑到年逾八旬的申请执行人金大爷行动不便,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特地带着案款发放手续来到其家中,为老人现场办理,满头白发的金大爷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上门发放执行款只是海安法院深入践行适老型诉讼服务的一个缩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敬老爱老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022年,海安法院聚焦老年人诉讼中的“痛点”“堵点”,制定《关于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的工作指引》,将适老理念融入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不断优化各项服务措施,满足老年人群体多元司法需求。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入选南通政法系统为民办实事项目,获评2022年度南通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创新案例,海安市“十大优秀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绿色通道”让便民引导更贴心

“这样案子就立好了!我这么大年纪还是第一次打官司,来法院前一直担心,没想到这么顺利,谢谢你们。”在海安法院老年人绿色通道窗口前,81岁的陆老伯在导诉员的陪同下,进行了优先办理。

为了让老年诉讼参与人获得更好的诉讼体验,海安法院投入10多万元对院本部及六个基层法庭的硬件设施进行了适老化改造,修缮无障碍通道,设立老年人服务专区,开通绿色窗口,并贴心配备了老花镜、扩音器、拐杖、轮椅、急救箱等服务设施。同时配备专门的导诉员对来院老年人进行一对一诉讼引导,按需提供诉讼流程答疑解惑、智能化设备使用指导、诉讼材料转交扫描等立案全流程陪同服务。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老人主动安排上门立案和诉前调解,“家门口式”的服务机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深刻践行‘为民办实事’理念,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充分保障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各项权益,让‘银发族’诉讼无忧,是我们法院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海安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海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昌东强调。

“定制服务”让诉讼参与更顺心

77岁的朱大爷夫妇在祖屋拆迁时,将拆迁面积分给了两个儿子,之后便住到了儿子家。在次子家居住期间,两位老人与次子夫妇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次子夫妇冲动之下拉了电闸,老人只剩照明用电,村里多次组织调解但收效甚微,朱大爷夫妇遂将次子夫妇告上法庭。

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收到该案后,为让老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立即对案件进行排期,并将庭审安排到村里进行。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组成“社会观察团”,参与庭审旁听及案件协调。经过现场勘查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次子夫妇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两位老人也表示要加强包容理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家人的生活恢复如初。

据悉,该院六个人民法庭已实现涉老年人诉讼案件巡回开庭调解全覆盖,赡养纠纷调解成功率超90%,在事发当地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中,根据老年人的诉讼能力,承办法官适时引入乡音审理、陪同诉讼、疏导式庭审等模式,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替代法言法语,适当调整庭审节奏,舒缓老年人心理压力,充分保障老年人庭审发言权,“定制式”的诉讼服务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诉后延伸”让司法为民更暖心

年近九十的仲大爷夫妇曾因家庭矛盾诉至法院,后经法庭入村巡回调解,成功化解纠纷。几个月后,承办法官孙翠燕来到老人家中进行了回访。
“现在天气刚刚好,我们每天早上都会出去走走,遛遛弯儿。”交谈中,仲大爷高兴的表示协议已按约履行,并分享了近期的生活趣事。

一纸判决并不是最终目的,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生活顺遂,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海安法院建立了涉老年人诉讼案件回访机制,在案件调结或判决后,与村委会保持联系,及时关注调解协议的履行和老人的生活情况,并定期进行案件回访。

此外,海安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健全涉老案件司法救助机制。对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手续,全年共减缓免诉讼费2.1万余元。对符合司法救助的老年当事人,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救助,简化快办司法救助程序,共救助16人5.8万元。聚焦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累计进行了25次防范养老诈骗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受众超3000人。

“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落实适老型诉讼服务举措,优化涉老年人诉讼程序供给,在诉前、诉中、诉后,为老年人提供更精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秦昌东院长如是说。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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