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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召开驻庭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04-17 10:12:01 打印 字号: | |

4月14日下午,海安法院召开驻庭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对全体专职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培培,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毛中海出席会议,立案庭及人民法庭主要负责人、全体驻庭人民调解员及部分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
丁培培副院长肯定了人民调解员在预防化解矛盾、降低成诉案件量等方面取得的工作实效。受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昌东的委托,丁培培副院长对人民调解员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人民调解员是诉前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止争于诉前、案结事了作为第一出发点,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使命感。二是注重业务学习,大力提高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水平。要总结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及时提出行之有效的调解策略与措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三是把握职能定位,不断充实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要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平时调解工作中,通过“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遵守纪律规矩,切实树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员良好形象。要以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解纷止争的人民调解员宗旨。
随后,立案庭庭长缪宏勇对诉讼服务质效3.0平台应用进行专门培训,分析相应考核规则,总结优势与不足,动员调解员凝心聚力,共同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法官助理莫亚敏对诉前调解案件辅助办理事项及诉前调解业务进行培训,讲解诉前调解的基本流程以及申请司法确认的相关注意点。诉服人员王华对江苏微解纷调解平台应用进行耐心讲解,帮助调解员熟练掌握运用线上调解平台。
会后,调解员纷纷表示,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充分利用多种非诉解纷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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