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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3年7月25日第A06版:海安诉前调解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3-07-31 10:12:4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江宗炅)近日,海安法院墩头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三原告为某公司提供短期劳务后,公司以未结货款为由拒绝支付三人劳务工资。经对账,被告公司欠三人工资共1.7万余元。墩头法庭人民调解员王子洪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包某某联系,但电话却是空号,到诉状所载明的被告地址实地走访,也未找到该公司。王子洪联系到当地村支书,从村支书那里得到了包某某的新号码。
通话中,包某某一直推脱称工厂周转资金困难,没有能力给付拖欠工资。王子洪对其释法明理、晓明利害,告知包某某拖欠农名工工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包某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同意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调解。
考虑到三原告远在外地,王子洪选择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组织原被告远程调解。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王子洪从情理法角度进行了全方面的分析、释法和劝说,原被告从最开始的情绪激动到认真讨论解决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3年年底前分期履行完毕。随后,经双方申请,墩头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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