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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子还债,诠释诚信之美
  发布时间:2023-11-29 09:02:05 打印 字号: |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官,我借钱也得替儿子把债还了。”近日,老王凑齐65000元执行款,交到海安法院执行局,替儿子小王偿还了债务。
小王与李某合伙经营家具厂,小王向小郑租用了厂房。因经营不善,李某离家出走,不见踪影。小郑向小王索要租金,诉至法院。经调解,小王应分期给付12万元,但未能兑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徐烨发现小王欠债较多,已下落不明。徐烨找到小王的父亲老王了解情况。面对执行干警,这位父亲直言愿意“替子还债”,不想儿子成为失信人,但自己目前确实有困难,希望法官能帮忙想想办法,宽限一段时间。同时也说出了心中的困惑,表示案涉欠款是小王和李某合租厂房产生的,李某是小郑的继母,小郑家也应承担一部分。
“李某和父亲早已离婚,合同系小王所签,付款理所应当。”对于欠款,小郑态度坚决,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中,徐烨了解到小王的叔叔与小郑的大伯关系较好,且二人愿意从中协调,帮助解决问题。遂以此为突破口,请两人协助做双方工作。期间,看到老王满脸愁容、爱子心切,小王的叔叔表示愿意提供借款。将心比心,小郑也体谅老王的不易,同意做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老王通过借款一次性给付小郑65000元,该案就此了结。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本案中,老王替子还债的行为令人敬佩与动容,也告诫每一位失信被执行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位公民的立身之本,希望每个人从自身做起,恪守诚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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