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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省级荣誉+2!
  发布时间:2023-12-04 11:05:17 打印 字号: | |
日前,省法院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和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我院李堡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唐小红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李堡人民法庭
海安法院李堡人民法庭成立于1963年,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其他辅助人员2名。法庭下辖李堡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共41个村(居)委,人口近20万。
近年来,李堡人民法庭坚持案件审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并重,促进简案多层次过滤分流,提升办案质效,年均办理案件500余件。优化整合党建资源,探索法治兴农新路径,形成联合支部品牌“法耕桑田”,被南通中院评为“全市人民法庭优秀党支部品牌”。立足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护航辖区特色产业,创建“蔬源治李”品牌,为辖区特色蔬菜种植及卷板机生产等产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积极推进李堡“融和法庭”试点运行,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诉讼服务,为基层解纷提供专业支撑。2022年,获评海安市市级机关“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荣获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高质量考核优秀等次;2023年,获评中共海安市委“2022年度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全省优秀法官 唐小红
唐小红,海安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一级法官。耕耘审判十四载,她始终坚守“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起,无一被评定为瑕疵案件。她勤于钻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理案件,注重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她善于总结,在办案中分析问题并撰写多篇调研文章,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她敢于担当,在基层一线勇于接“烫手山芋”,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坚定的政治信仰、扎实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能力,为她赢得群众好评,也获得组织的肯定。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获“江苏最美法官”提名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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