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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江苏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南通市法院率先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模式,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全力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多元化、长效化的“向阳花开”少年审判品牌体系,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挥“专”的优势
彰显少年审判的力度和温度
“希望你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走好今后的每一步,努力像花儿一样绽放,去迎接充满阳光的未来......”近日,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是判决书附录法官寄语中的一句话,饱含承办法官对迷途少年的真诚建议和殷切期许。
同时,为更好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针对监护人家庭教育失职问题,承办法官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履行好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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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海安法院还坚持在延伸审判职能上持续发力,成立“尚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以全方位关注、全社会参与、全过程指导、全方面提升为原则,打造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家长课堂,充分运用诉前、审中、判后三个关键节点,先后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16场,受众600余人次,共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337份、《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
突出“联”的效能
拓展花季护航的深度和广度
“家事纠纷能否妥善化解,直接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坚持多部门联动、全链条守护,尽量将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降到最低。”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庭长李晓萍表示。
小华(化名)的父母离异后,母亲对小华不关心、不探望、不给付抚育费,小华只能具状起诉。“吾心安”家事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村妇联主任,数次进村居组织共同调解。最终,当事人达成协议,小华母亲按约给付抚育费,共担医疗费,并在每星期按时探视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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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做实诉后跟踪回访,是海安法院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一环,联合妇联、司法局、社区村居等,定期回访涉诉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和涉少案件当事人,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成长动态,避免其他衍生矛盾的发生。
立足“和为贵”家事涉少解纷理念,海安法院自2022年起启动“调解种子”培育计划,先后组织300余名基层妇儿维权工作者跟班学习,分批观摩和实操学习160余次,培养案件调解能手,助力从“化讼止争”到“少讼无讼”的转变。2023年以来,涉少纠纷同期下降3.15%,涉少纠纷调解率达70.1%。
探索“新”的模式
提高法治教育的精度和亮度
“我们的‘法润青苗 沐光而行’法治夏令营开营啦!”2023年7月11日,在海安附小孩子们的欢呼声中,海安法院首期“法治夏令营”活动拉开帷幕,法治的种子悄悄住进孩子们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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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益”“义工”元素融入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是海安法院一次新的尝试。2023年8月,海安法院联合海安司法局、海安义工联合会、海安街道复兴社区开展了一场“以爱之名,护佑少年的你”帮教专项活动。一改传统的室内宣讲模式,将地点移至海安好人馆,干警陪伴孩子们参与公益活动,通过感受志愿文化、体验志愿项目的方式灌输志愿“大爱”理念,让他们在零距离感悟道德模范们的人生故事中洗涤心灵,引导他们怀感恩之心、诚实之心、勇敢之心再启航。
“法润心田,花开万家。我们将继续立足地域特点与发展实际,持续推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法治‘营养剂’,努力找到涉未成年人纠纷‘最优解’,用心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海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昌东表示。